王怡祯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王怡祯

王怡祯

植根流通业 沟通上下游

ta的内容8.4万
大图模式
评论
点赞
分享
放大字

xbox真人版|「それでやりまくったの」

2024-09-22 07:46:29
625

  转自:新京报评论

  明码标价的“检疫许可”究竟是怎么流出来的

  | 龙之朱

  又见生猪私屠滥宰。

  据红星新闻记者近日暗访发现,广东揭阳普宁市存在多个疑似私宰窝点及生猪中转站,并协助警方查获一个非法屠宰窝点。现场发现,该窝点卫生条件恶劣,18头猪挤在狭小空间内,宰杀后的猪肉、内脏堆置于地面,地上污水横流。

  令人惊讶的是,在当地,私宰生猪并非个体、偶发现象。知情人披露,其委托私宰窝点宰杀生猪,不仅无人检查过猪耳标(一种用于标识和追踪猪只的设备)、检票证等,还可以花钱办理“检疫许可”,一头猪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只需25元。

  而生猪来源、宰杀好的猪肉,也疑似与多个省份有关。记者现场发现,停靠在这些疑似转运窝点附近的货车,以河南、江西、广西、湖南等地车牌为主。

  尽管生猪屠宰难度不大,一直以来,民间也有“杀年猪”的传统,但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却危害极大,不但扰乱市场供应正常秩序,造成食品安全隐患,而且存在重大动物疫情传播风险。

  国务院制定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显示,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但在现实中,仍有一些地方无视法律法规,肆意私屠滥宰。今年3月,就有媒体报道了山东青岛莱西市三个窝点私宰生猪的情形,三处屠宰点每日出肉量达千斤以上,部分猪肉流入莱西市最大的农贸市场。

  作为很多老百姓餐桌上的常见食物,猪肉来路清晰、可溯源是安全的重要保障。而目前国家实行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也能最大限度保障猪肉安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在出栏前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另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的兽医在生猪屠宰过程中也要同步检疫,同步检疫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对生猪的胴体及生皮、原毛、脏器、血液、蹄、头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

  按理说,私宰窝点宰杀的生猪至少需要过两道“检疫关”,一道在出栏前,一道在宰杀后。然而,从报道中普宁市私宰窝点的情形看,这两道关口显然已经失守。区区25元就可搞定一切,而一旦私宰的猪肉拥有了“合法身份”,就可以在市场上随意行走,反正该有的章都有,老百姓很难据此明辨真假。

  这实际上也解释了为什么广 东的私宰窝点外边,停放着很多河南、江西、广西、湖南等地的货车。从这些情况看,这或已成为一条灰色的地下产业链,宰杀点只不过是链条上的一个小小节点而已。

  如此场景,未免让人担心。私宰的生猪一旦进入市场,其潜在的危害性就会呈几何级数放大,不仅有悖《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也对食品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私屠滥宰屡禁不绝,且在一些地方仍十分猖獗,固然与这些窝点地方偏僻,有一定隐蔽性有关,但更主要的恐怕仍在监管各个环节执行落实不力有关。比如,明码标价的“检疫许可”究竟是怎么流出来的?这中间是不是存在利益输送等失职渎职情形?又如,大量外地货车来来往往,有没有纳入当地检查视野?

  另据报道,普宁市今年年初还对类似窝点做出过3起行政处罚。那么,当地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时候,有没有举一反三核查行政行为的缺失?有没有追查非法屠宰生猪的来路和去向?

  一个个生猪私宰窝点,连接起多个省份的产销地下网络,这样的私屠滥宰早已不再是“小打小闹”,而是形成了产业化的雏形。相应地,这也为接下来的整治打击带来了新挑战。

  当地不妨以此为契机,下大力气严查相应地下产业链条。既要查市场诸环节,也要查监管诸环节,并尽快与涉及的外地省份联手,以治理之网应对私宰之网,切实保障老百姓的餐桌安全。

  撰稿 / 龙之朱(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张彦君

推荐阅读:

广场石像坠落砸死儿童,不该只怪“熊孩子”| 新京报快评大一新生猥亵女生,学校这一处理为何有争议?| 新京报快评小学生说话被老师用胶布封嘴,教育惩戒边界在哪?| 新京报专栏问道产业新趋势!首期银发经济研修班启动招生!

法庭上“扛起老婆就跑”的家暴离婚案,也是普法契机 | 新京报快评

欢迎投稿:

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

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

点击下方公号名片,阅读更多精彩观点

责任编辑:郭建

王怡祯(记者 叶宝珍)09月22日,9月18日,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又曝光了一家医院勾结代孕机构、安排代孕孕妇持她人身份生产骗取出生证明。图为四川眉山蕴缨妇产医院产科大楼上官正义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掌握到相关信息后,其8月31日下午赶到四川眉山蕴缨妇产医院,有女子承认由另一凉山州代妈为其代孕在该院生产,自己穿住院服佯装产妇,在医院配合刷脸办理出生证。上官正义称,据他掌握的信息,“该医院今年以来接待的代妈持她人身份生产疑数百人。而当天他在医院病房里就看到有5名代妈。”他当场报警,同时向眉山市卫健委、四川省卫健委举报。随后上官正义收到反馈称,市、区卫生健康和公安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省卫生健康委已派出指导组现场指导。经查,确有孕妇使用非本人真实姓名在该院分娩等情况,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图为上官正义收到的反馈另据天眼查公开资料,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于9月7日对四川眉山蕴缨妇产医院作出行政处罚,称2024年8月31日对眉山蕴缨妇产医院开展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院于2024年8月27日至8月31日,未按照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查对制度要求认真对两名产妇进行身份识别,导致该两名代孕产妇使用虚假姓名住院分娩。该院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院作出警告处罚,并罚款3.8万元。该院曾受到警告处罚,并被罚款3.8万元然而,上官正义对此提出疑问,自己当时看到了5名代妈,为什么只核实到了2名?反映该院今年以来代孕生产骗取出生证明数量高达几百人一事,是否有进行调查?背后的非法代孕机构是否有追踪,是否有医生参与?上官正义还称,该医院收代孕是2万多元1单,而且必须在其月子中心住(费用另算),才给开出生证。图为产妇及其身份证9月18日,潇湘晨报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该医院正常生产价格,工作人员表示顺产是8888元四天三夜,剖腹产是1888元五天四夜。若不是头胎,剖腹产需另加千元。月子中心的话,是3万多元,住28天。潇湘晨报记者随后就上官正义所述的代孕交易多次致电该医院刘院长,及郭姓产科院长,未获有效回复。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在接到上官正义举报后就成立相关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已对调查到的问题进行一个处罚,其他问题尚在调查中。“不管是他网络举报的,还是跟我们电话举报的,我们都在一一进行核实。调查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耐心等待我们的调查结果。”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来源:潇湘晨报)

王怡祯(记者 吴政尧)09月22日,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9月17日,传音控股(688036.SH,股价76.28元,市值861.35亿元)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司财务负责人肖永辉被实施留置。公司于近日收到丹东市振安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丹东市振安区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肖永辉的留置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肖永辉已能正常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此前,传音控股于9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丹东市振安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其决定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肖永辉采取留置措施及立案调查。资料显示,肖永辉曾在江西庆江化工厂、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2014年1月至今在传音控股担任财务负责人。2023年,肖永辉在传音控股领取税前薪酬为385.56万元。9月9日,受相关消息的影响,传音控股的股价大幅低开,一度跌逾8%。当天中午,公司当即披露了董事、高管的增持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截至9月9日午间收盘,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张祺、董事及副总经理杨宏、董事会秘书曾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7537股,增持金额合计654.02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图为截至9月9日午间收盘,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今年上半年,传音控股实现营业收入345.58亿元,同比增长3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2亿元,同比增长35.7%。对于业绩增长的原因,公司解释称,主要由于公司持续开拓新兴市场及推进产品升级,总体出货量同比增长。市场占比方面,2023年,传音在非洲、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菲律宾智能机出货量排名第一,印度智能机出货量排名第六。IDC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传音控股在全球手机市场的占有率为14.4%,在全球手机品牌厂商中排名第二,其中智能机在全球智能机市场的占有率为9.1%,排名第四。具体到区域市场,公司在非洲智能机市场的占有率超过40%,因此也被外界称为“非洲手机之王”。编辑|王月龙 黄胜 杜恒峰校对|赵庆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开信息、每经网延伸阅读"非洲手机之王"财务负责人被调查 公司总市值达916亿9月6日晚间,传音控股(688036.SH,股价81.10元,市值915.8亿元)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称,公司于9月6日收到丹东市振安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其决定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肖永辉采取留置措施及立案调查。图为传音控股发布的公告传音控股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传音控股发布的相关公告显示,肖永辉于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他曾在江西庆江化工厂、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月至今在传音控股担任财务负责人。2023年,肖永辉在传音控股领取税前薪酬为385.56万元。今年7月,传音控股董事及副总经理张祺、董事及副总经理杨宏,以及肖永辉等人拟自7月16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80万元且不超过1400万元。此外,他还于8月28日参加了传音控股的2024年上半年业绩说明会。对于肖永辉被采取留置措施及立案调查的起因,以及是否会涉及上市公司等外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通过微信采访公司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今年上半年,传音控股实现营业收入345.58亿元,同比增长3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2亿元,同比增长35.7%。截至上半年期末货币资金104.49亿元。传音控股被外界称为“非洲手机之王”(资料图)对于业绩增长的原因,公司解释称,主要由于公司持续开拓新兴市场及推进产品升级,总体出货量同比增长。市场占比方面,IDC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传音控股在全球手机市场的占有率为14.4%,在全球手机品牌厂商中排名第二,其中智能机在全球智能机市场的占有率为9.1%,排名第四位。具体到区域市场,公司在非洲智能机市场的占有率超过40%,因此也被外界称为“非洲手机之王”;在孟加拉国,智能机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在印度市场,公司智能机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七。不过,传音在进军新兴市场时并非一帆风顺。据悉,今年是传音进入印度市场的第八年,公司去年在印度市场的排名为第六,上半年排位不升反降。对于目前传音在印度市场销售手机的价位段以及如何应对其他厂商的竞争等,IDC方面日前对记者介绍称:“目前传音在印度市场是以入门级以及中端产品为主(400美元价格段),但传音也沿着印度市场用户升级的机会持续往更高的价格段上探。虽然印度存在政治风险,但该市场是仅次于中国的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市场,因此市场竞争也相对更激烈,进入(印度手机)前五的难度也更高。厂商在当地需要保持竞争力的话,除了需要完善的线上、线下零售网络,还需要建立品牌认知度以抓住当地消费者对升级以及‘社会地位’价值的心理需求。”此外,当前传音在印度市场还面临专利诉讼的麻烦。7月以来,高通公司陆续在印度、德国等地相关法院,以专利侵权名义起诉传音及相关子公司,主张传音方面侵犯其专利权,要求公司及被诉子公司停止侵权、交付并销毁包含涉诉专利的相关产品、赔偿损失等。传音手机在非洲国家的广告牌(资料图)对于双方专利纠纷的进展,传音在前述业绩说明会上回应称:“传音的销售网络覆盖非洲、南亚等超过70个新兴市场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部分专利权人(高通)并未拥有或只拥有少量的专利,但要求按照全球统一的费率,诉求过高的许可费,并未考虑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其在特定区域或市场无专利或只有少量专利,以及既有判例存在不同区域提供不同费率等因素。我们认为部分专利权人的做法并未完全遵循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传音将继续与第三方展开专利谈判,在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同时,推动在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框架下确定合理的许可费,以实现包括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在内的产业链共赢。”

声明: 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回首页看更多汽车资讯

评论(18536)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搜狐我来说两句用户公约》

0/100 发表评论

《学霸小青梅:我的竹马是巨星》

#endText .video-info a{text-decoration:none;color: #000;}
昨天 07:46:29
惠州惠阳区
回复

《步步沦陷:总裁的蚀骨婚爱》 《爆宠小王妃,王爷很妖孽》

  • 《影帝先生的甜甜妻》

    • 《嚣张狂妃不好惹》

      《农门娇:宠妻莽汉是只喵》
    《他与时光比肩》
《余生不过我爱你》
昨天 07:46:29
惠州惠阳区
关闭回复
0/100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 451 条评论

评论(959)

0/100 发表评论

{{item.userObj.user_name}} {{ item.parents[0].userObj.user_name }}

{{item.userObj.user_name}}

  • {{ item.parents[0].userObj.user_name }}

    {{ item.parents[0].content }}
{{ item.content }}
0/100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 {{commentStore.commentObj.participation_sum}}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