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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印度记者的这个提问,信息量很大)

2021年7月2日上午8时许,贵州黔东南州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命案。死者时年38岁,是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原党组书记罗某某。案发4个多小时后,30岁的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干部陈某某被抓获。陈某某怀疑妻子出轨罗某某,对此怀恨在心。陈某某受审的画面近日,一份贵州高院的生命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判决书显示,陈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罗某某家属起诉索赔124万余元,法院判决陈某某赔偿罗某某家属10万元。据2021年8月18日丹寨县公安局官方通报,2021年7月2日上午8时许,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命案。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在案发4个多小时后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30岁,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干部)抓获。经侦查,陈某某因怀疑其妻与死者罗某某(男,38岁,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原党组书记)存在不正当关系,遂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心理,在罗某某办公室将其刺伤,导致罗某某大出血死亡。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从庭审现场及知情人士处了解到,陈某某妻子是丹寨县某局职工,2020年7月因下村帮扶检查工作与时任丹寨县雅灰乡党委书记罗某某认识。两人后来确定为情人关系。截至案发,罗某某多次与陈某某妻子发生性关系。案发前夜,罗某某深夜驾车送陈某某妻子回家,被陈某某发现。回家后,陈某某殴打妻子使其承认了婚外情。今年7月2日早晨,陈某某携3把刀到丹寨县教科局,持刀将38岁的罗某某杀害。经丹寨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某系被锐器刺破心脏,造成急性大失血死亡。公诉方表示,建议判处陈某某死刑,但不要求立即执行,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份近日公开的生命权纠纷二审判决书显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陈某某与申某某结婚于2018年结婚。2020年下半年后,陈某某因申某某经常晚归,遂怀疑其有外遇。2021年7月2日凌晨,陈某某回家时发现申某某仍未回家,遂带上一把折叠刀在楼下等候申某某。当日凌晨1时许,陈某某看见申某某乘坐罗某某的白色丰田越野车回家,遂怀疑申某某出轨对象是罗某某。陈某某回到家中殴打、逼问申某某与罗某某的关系。在陈某某的逼问下,申某某承认其与罗某某是情人关系的事实。被告陈某某将其妻子申某某打伤后叫亲属来到家中帮忙处理,陈某某亲属将申某某送往医院治疗后并对陈某某进行劝解。2021年7月2日7时许,陈某某趁其亲属外出后换上迷彩服,戴上帽子、口罩进行伪装,后携带两把屠宰刀和一把折叠刀前往罗某某工作的贵州省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查看,发现罗某某还未到办公室,随即到罗某某居住的小区楼下躲藏,伺机报复,后因怕人发现而重待时机。8时30分许,陈某某折返回到贵州省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发现罗某某在其201办公室,遂手持两把屠宰刀冲入办公室对罗某某进行捅刺,罗某某被捅伤后跑出办公室,摔倒在一楼与二楼的楼梯间上死亡。经丹寨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某系被锐器刺破心脏,造成急性大失血死亡。2022年1月12日,陈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本院判处无期徒刑。罗某某家属向陈某某索赔124万余元损失。一审法院判决由被告陈某某赔偿罗某某家属经济损失人十万元。罗某某家属上诉后,贵州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延伸阅读男子疑因护士妻子出轨医生自杀:在妻子手机发现不雅照近日,一则浙江一女护士出轨医生致丈夫自杀身亡的消息引发关注,事后医院方面曾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护士、医生已被停职,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8月26日至27日,大皖新闻记者对话了死者父亲徐先生,其称,儿子曾不顾家人反对入赘,结婚才半年多便发现妻子出轨,遭受打击后自杀身亡,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死者遗体仍在殡仪馆。男方曾不顾劝阻入赘,结婚才半年多8月26日,徐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都是浙江杭州本地人,其子王越(化名)随母姓,1999年出生,今年才25周岁,是家中唯一的儿子,父母亲双方亲属都对这棵“独苗”疼爱不已。而王越从小就表现出超越同龄人的成熟,待人有礼貌,乖巧懂事。2019年,王越在大学时与同龄的校友毛英(化名)相恋,2023年,双方正式领证,这段校园恋爱最终落地开花。死者王越与妻子的婚纱照(受访者提供)但是在此过程中,男方面临需要入赘的现实。“当时我们家里是一万个不同意!”徐先生介绍,尽管父母不同意,但王越说二人是真爱,态度坚决,家人拗不过只好同意。今年1月中旬两人举行婚礼,因为前来祝贺的亲友太多,连摆了两天酒席。看着儿子成家,徐先生也欣喜不已,当天接连在朋友圈分享了婚礼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并配文“有情人终成眷属,希望你们能恩爱一生,百事顺遂!”,照片中二位新人身穿红衣,面带微笑,透着喜庆。婚后,王越是在一家银行任业务经理,毛英则是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的护士,一同住在女方家里,在亲友眼中,二人工作稳定,生活幸福。“小夫妻俩看着感情很好,同桌吃饭王越经常会给爱人夹菜,也没见过他们争吵。”徐先生说,儿子王越全身心投入到了这段感情中,婚后热爱生活,也很自律,遇到假期小两口还会出门旅游,女方对长辈也还不错,父亲节他还收到了儿媳发来的红包,这对小夫妻的甜蜜生活也让作为家长的他倍感欣慰。然而这样的甜蜜仅仅持续了半年多。遭受打击,男方留下遗书遗言轻生徐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今年7月30日,王越给毛英买了一部新手机,当晚,王越在帮忙导数据时发现了妻子跟同事——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医生刘某某的不雅视频、合照,以及“不寻常”的聊天记录,这让王越备受打击。徐先生称,8月1日,心灰意冷的王越请了假带着毛英前往舟山散心,在此期间,还曾用毛英的手机与刘某某联系。8月2日凌晨,王越写下了遗书发给毛英。死者留给妻子的遗书(来源:死者母亲微博)家属提供的照片显示,王越在遗书中写道:“吾妻,谢谢你陪我度过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我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美好的事情。我永远爱你。只是经过这次你的背叛,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对不起,我真的挺不过去了……”在遗书中,王越还表达了对刘某某的怨恨,并再次向妻子深情告白:“我爱你,如当初。我们来生再做夫妻。”当天凌晨2点多,王越将这封遗书发给了妻子,早上快9点时,对方回复“等我”。徐先生则告诉记者,作为父亲,他等来的是儿子的死讯。当天中午,宾馆工作人员进房间时发现王越已经在衣柜内自缢身亡。这突如其来的悲剧让全家人无法接受,更令人痛心的是,事后,他们在王越的手机里还找到了录好的遗言,同样表达了对遭遇背叛的绝望死者尚未安葬,家属希望女方出面事后,王越的遗体被运回了浙江萧山。徐先生介绍,事发至今已过去了快一个月时间,但女方家迟迟未出面,王越的遗体依旧存放在殡仪馆内。家属也曾找到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和女方家所在的萧山区衙前镇政府,虽然相关部门组织过调解,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家属们也不知道院方对于毛、刘二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徐先生表示,目前,男方的诉求是,女方要出面处理后事,让逝者早日入土为安,同时还要进行一定的赔偿。8月27日,根据家属提供的联系方式,大皖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毛英,但显示已经关机,其父母的电话也无人接听,刘某某的号码则显示已是空号。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王越家人在网上发帖反映此事后,很快引发关注。8月7日,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31日上午8时左右,护士毛某某丈夫王某到毛某某所在科室反映刘某某、毛某某有关问题。期间,王某有报警。医院第一时间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调解小组并开展工作。经调解,毛某某、王某情绪得到平稳,并于当日上午9:30左右一起离开医院。鉴于王某反映的刘某某与毛某某涉嫌生活作风问题,经研究,该院于当日上午11时左右对医生刘某某、护士毛某某进行了停职处理。同时,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启动初核程序,后续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图为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发布的情况通报通报中还称:“我院对后续出现的变故感到痛心,将进一步加强全院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如今,20天过去了,此事是否有处理结果,又进展到了哪一步呢?8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毛、刘二人均没有来上班,此前院方已经发布了情况通报,目前尚未发布新的通报。萧山区衙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则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女方户籍地确实在该镇,针对此事,镇里相关部门曾介入协调,但具体结果并不清楚。徐先生介绍说,对于王越的死因,事发地舟山警方经过调查得出结论:排除他杀,认定为自缢死亡。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8月2日上午,该所接毛某某(女,25岁,浙江萧山人)报警称:在舟山东极一民宿内其老公王某自杀。该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后经现场120医生确认,王已死亡。经调查,该死者于8月2日上午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民宿内自缢。经该所调查走访取证、分局技术现场勘查、法医对遗体的勘验和提取物检测,房间内未发现打斗痕迹,死者体表无暴力性损伤,符合缢死特征,排除他杀,判断自缢死亡,家属对此无异议。

“9月6日是‘摩羯’台风过境海口的日子,这些带鱼是怎么捕捞到的?”近日,南京市民张先生在雨花台区山姆会员店看到9月6日从海口捕捞的冰鲜带鱼,发出质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进行调查。市民投诉:台风过境当天还能捕捞?9月10日,市民张先生在南京雨花客厅的山姆超市海鲜柜台看到有冰鲜带鱼售卖,仔细查看后,发现捕捞日期是9月6日,产地是海南海口。“9月6日是‘摩羯’台风过境海口的日子,不知道这些带鱼是怎么捕捞的?”张先生提出自己的疑惑。冰鲜带鱼产地为海南海口美兰区,捕捞日期是9月6日随后,张先生向记者展现所拍的图片。该冰鲜带鱼39.9元/斤,右下角标注了产品详细信息,包括食用方法、保存条件,分装日期为2024.9.10,此日或之前最佳:2024.9.11。带鱼背后则标注了产名、产地、捕捞日期、保质期、经销商和地址。产地为海南海口美兰区,捕捞日期为2024.9.6,保质期为5天,经销商是福州一家贸易公司。据悉,9月6日,今年第11号台风“摩羯”(超强台风级)在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沿海地区登陆,后经文昌市进入海口市,9月7日凌晨4时12级风圈离开海南岛。记者探访:山姆暂未有明确回复9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南京雨花台区山姆会员店,在海鲜柜看到了这款带鱼。最新捕捞日期是9月8日的,保质期为5天,已经没有9月6号捕捞的了。图为受质疑的冰鲜带鱼随后,记者按照产品上展示的经销商电话,拨打过去。当记者询问,9月6日是如何捕捞的,对方表示“这个就不知道了,我们(带鱼)就是从海南那边过来的”。当记者再次询问该联系谁才能了解情况时,对方立即挂了电话。通过山姆APP,记者将张先生拍的图片发给客服,客服表示将反馈给专员核实处理,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联系记者。南京消协:消费者享有商品知情权对此,南京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截至发稿,山姆暂未有回复,本报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姜婧仪相关新闻网友质疑山姆冰鲜带鱼“造假”,回应来了9月13日,#山姆冰鲜带鱼捕捞日期撞上摩羯过境日#引发热议。据扬子晚报,9月10日,市民张先生在南京雨花客厅的山姆超市海鲜柜台看到有冰鲜带鱼售卖,仔细查看后,发现捕捞日期是9月6日,产地是海南海口。“9月6日是‘摩羯’台风过境海口的日子,不知道这些带鱼是怎么捕捞的?”张先生提出自己的疑惑。随后,张先生向记者展现所拍的图片。该冰鲜带鱼39.9元/斤,右下角标注了产品详细信息,包括食用方法、保存条件,分装日期为2024.9.10,此日或之前最佳:2024.9.11。带鱼背后则标注了产名、产地、捕捞日期、保质期、经销商和地址。产地为海南海口美兰区,捕捞日期为2024.9.6,保质期为5天,经销商是福州一家贸易公司。据悉,9月6日,今年第11号台风“摩羯”(超强台风级)在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沿海地区登陆,后经文昌市进入海口市,9月7日凌晨4时12级风圈离开海南岛。不少网友评论称,“要么来源,要么日期,反正总有一个地方造了假”。也有网友表示,“看外观还是挺新鲜的”。有网友称看外观还是挺新鲜的还有人调侃称,“是带鱼觉得台风太吵,自己游到山姆货架上的”。图为网友评论截图9月13日,中新经纬致电山姆会员商店客服电话,相关客服人员称,经查询目前公司没有上述消息记录,将反馈核实。同时,该客服人员也表示,“台风天肯定是不允许(捕捞)的”。另据蓝鲸新闻,有媒体向雨花客厅的山姆会员店咨询,接线员表示:不排除是提前一天捕捞的,然后定的批次为9月6号的可能。山姆每个批次的产品都是有质检报告的,每一道流程都是有手续的,山姆一贯重视品质的请不要有顾虑。此外,媒体致电该批次带鱼经销商,经销商称:包装上标注的捕捞日期指的是“一个阶段”,捕捞日期实际上是上岸码头的日期。正常的捕捞就是一两天,作业完会马上回来。对于反映的是否为9月6日当天捕捞的问题还是要再具体了解一下。目前公司的带鱼主要捕捞海域一个在海南一个在舟山,福建部分地区也有。山姆会员商店官方网站显示,山姆会员商店是世界500强企业沃尔玛旗下的高端会员制商店,付费会员超过500万人,会员人均年消费高达1.3万元。截至2024年9月6日,山姆会员商店在全国25个城市已经开设了42家门店,分别坐落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大连和杭州等地。但最近,山姆会员店的麻烦不小。据科创板日报,9月4日,江苏常州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在山姆会员店购买的鲜肉月饼中吃出了一颗牙齿。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公众关注和热议,成为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话题。女子发布视频称在山姆会员店购买的鲜肉月饼中吃出了一颗牙齿(视频截图)据视频画面,该款鲜肉月饼疑似山姆会员店在售的Member’s Mark鲜肉月饼,售价29.9元。山姆会员店APP相关产品页面显示,这款鲜肉月饼的评价超过10万余条,中差评的总数超过5000条。其中,也不乏消费者评价说,鲜肉月饼的肉不新鲜,吃了拉肚子。针对此事,媒体记者今日多次拨打常州新北区市监局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与此同时,深圳前海山姆会员店也遭遇了类似的信任危机。据深圳当地媒体报道,9月3日,姚先生在深圳前海山姆会员店买了一箱牛奶,回家打开以后,发现里面有泡过水的痕迹,同时牛奶盒表面竟然附着许多黑色虫卵。深圳该山姆店工作人员回复媒体称,会全面开展自查,妥善处理此事。另据报道,山姆的一款新品也被吐槽了。一网友在山姆超市购买了8.28生产批次的杨枝甘露,杨枝甘露一直冷藏没有开封,保质期内开盖后,杨枝甘露发生喷射爆炸,导致家中天花板等地方都被溅上杨枝甘露,现场有点触目惊心。不少网友纷纷晒出自己购买到的杨枝甘露,相同批次已经多次发生喷射。保质期内开盖后,杨枝甘露发生喷射爆炸(视频截图)9月11日,白鹿视频致电山姆会员商店,客服称有顾客反馈关于杨枝甘露爆炸的记录,但反馈得较少,不是特别多。目前还不清楚爆炸的原因,还在核实当中。之后会将该问题及时记录和反馈,并进行售后处理。客服推测,有可能是运输的过程中的挤压碰撞,造成饮品喷射。如果发现产品有胀气或者漏液的现象,建议不要食用。如果遇到了该状况可以来电咨询客服,也可以第一时间找售后。其实,近年来山姆会员商店因虚假宣传、销售问题食品等问题,已多次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据公开信息显示,该品牌至少被处罚20次,其中不乏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被罚款的案例。今年2月,上海真如山姆超市有限公司就因此类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870余元,并被责令停止相关违法行为。此外,黑猫投诉平台上的大量投诉也进一步暴露了山姆会员商店在消费者服务方面的不足。记者在黑猫投诉上搜索山姆,截至目前,有7796个投诉,主要涉及食品异物、食物变质以及退款不处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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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立调查专案组!鹤岗一农民社区试点“夭折”,2000余万元工程款无处讨要)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原标题: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近日,曾经的带货顶流“疯狂小杨哥”(张庆杨)面临诸多麻烦,一方面,由于带货他与另一顶流“辛巴”起争议,“辛巴”要“替”三只羊赔偿客户一亿元,引发争议;另一方面,“疯狂小杨哥”的公司三只羊又面临其他诸多麻烦,如:假牛肉卷被罚50万、员工沫沫涉案、五粮液酒退单、带货的香港月饼却曝出“香港无门店”,账号一个月掉粉超百万……面对这一系列的争议,企业品牌信誉该如何维护?曾经的顶流该如何走出困局?1.“香港月饼”香港无门店店方回复:未虚假宣传9月12日,#月销5000万元的香港月饼香港买不到#话题冲上热搜。据媒体报道,近日,在“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各大主播直播间均在销售一款名为“香港美诚”品牌的月饼,该月饼有99元3盒、169元3盒等不同规格。有记者查询第三方数据平台发现,该品牌在某短视频平台近30天的销售额已经超过了5000万元。在相关视频的评论中,很多IP为香港的网友留言表示从未听说过“香港美诚”,还有香港网友称在直播间指出过这一点,但被禁言了。9月13日,美诚月饼仍在三只羊授权账号售卖。直播截图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查询第三方数据平台飞瓜数据发现,过去一个月美诚礼品牌在某短视频平台销售额约为7500万元到1亿元,其中近一半的销售额来自品牌自营。达人带货方面,美诚月饼近30天销售额前5名均为三只羊主播账号,分别是“曾志伟”“嘴哥”“三只羊网络”“乔妹”“疯狂小杨哥”。伴随舆论发酵,涉事店铺“美诚礼官方旗舰店”账号一夜删除(或隐藏)200余条视频作品,并开启了防打扰保护功能,非互关好友无法评论。美诚月饼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的销量。网络图上游新闻记者在天眼查APP上看到,“香港美诚”月饼品牌的运营方为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隶属于香港美诚食品集团,天眼查显示该企业注册地的确在香港,但是在香港最大的网购平台HKTVmall上搜索“美诚月饼”却搜不到条目。9月13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了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多位代理商表示,这家公司在香港没有门店,产地基本上在广州和佛山。上游新闻记者询问了某短视频平台美诚礼官方旗舰店客服,对方表示,店铺只是请三只羊的达人帮忙带货,其他不太清楚。对于小杨哥曾在视频中介绍美诚月饼香港有卖的情况,客服并未正面回应,而是表示有全国代理经销商并进驻线下大型商超,线上线下渠道均有售卖,并称没有虚假宣传。某短视频平台上的美诚礼官方旗舰店官方号目前已经设置互关评论。网络截图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往往是基于直播间的主播介绍和宣传来做出购买决策的,如果宣传内容不真实,就会误导消费者,如主播介绍的“香港美城月饼”会使消费者认为该月饼与香港存在某种联系,而实际上该月饼厂家以及销售场地与香港并无关系,其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有一定的误导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在购买美诚月饼后发现其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要求退货。三只羊集团作为销售方,有义务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核实,确保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销售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带货假原切牛肉卷打假人:有4万余人被骗“疯狂小杨哥”不是第一次因类似问题引发争议。就在9月9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视频称,“疯狂小杨哥”带货的“鲜多裕”假原切牛肉卷已被罚款50万元,有4.2万名消费者被骗,按退一赔十规定需要赔偿4200万元给消费者。根据武汉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6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疯狂小杨哥”带货的“鲜多裕”牛肉卷89.9元4斤装,被认定为不是原切牛肉。“鲜多裕”在2023年11月24日和三只羊公司签订网络推广服务合同,让三只羊公司旗下主播“疯狂小杨哥”(张庆杨)在2023年11月25日到2024年2月20日为“鲜多裕澳洲谷饲牛肉卷4斤”带货,销售单价89.9元。直播过程中“疯狂小杨哥”宣称该产品为原切肉并非调理肉,且使用“不合成、不注水、不拼接、不腌制、零添加”的字样。同时,三只羊公司在某短视频平台的账号商品挂橱窗的商品详情页面显示,“澳洲谷饲牛肉卷”是“原切肉”,同样使用了“不合成、不注水、不拼接、不腌制、零添加”的字样。上述销售量合计42811单,销售金额合计3871607.18元。媒体就此事询问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对“鲜多裕”处罚50万元属实。对于三只羊公司是否受到处罚,工作人员表示,三只羊公司不在辖区内,没有权力处罚,不清楚处罚情况。三只羊是安徽合肥的企业,三只羊公司属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称,暂时不清楚三只羊公司是否因“鲜多裕”假原切牛肉卷受到处罚。3.卖出的五粮液被自动退单律师:主播应保证商品信息真实9月8日起,有不少消费者发布动态,称自己在“疯狂小杨哥”直播间购买的五粮液、剑南春酒都被自动退单退款,通知原因是平台系统检测判定,订单涉嫌违反平台规则。有媒体记者用被退单的订单号码咨询小杨哥及相关店铺客服,均称是平台行为,他们没有退款权限。据电商罗盘截图显示,9月7日这场直播成交金额达到1.53亿元,销售额最高的产品为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酒类,成交额较平日翻倍。对于“自动退单”问题,“疯狂小杨哥”直播间客服、五粮液所属店铺客服回应消费者称,退单是平台行为,无法补偿。平台客服则回应媒体记者称:“可能是平台发现该商品存在异常情况,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平台会帮您取消订单。”平台方面未向媒体给出回应。对于退单行为,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平台方还是主播,对于消费者已经成功下单的产品进行退单,至少要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并提供充分理由,否则将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付建律师说:“若平台系统错误地自动退单,平台应承担技术失误的责任,对受影响的消费者进行合理补偿。对于销售店铺,退单属于单方面违约,若退单与商品质量问题有关,销售店铺需承担商品质量保证责任,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作为直播带货的主播,小杨哥有责任确保其推广的商品信息真实、准确,不误导消费者,若因推广信息不实导致消费者受损,小杨哥需承担相应的推广责任。”4.员工涉“敲诈勒索”被抓涉事者系百万粉丝主播9月4日,某短视频平台主播“辛巴”爆料称,三只羊联合创始人卢文庆与张庆杨曾联手将一名女孩“送进去”。有网友称,被抓女孩是三只羊公司旗下主播沫沫,“敲诈勒索”对象就是“疯狂小杨哥”。此事引发网民极大关注。9月8日,有知情人士透露,沫沫确在去年12月在上海被(某地警方)带走,现在关押在某地看守所。作为一名网红主播,沫沫的某短视频平台账号“三只羊沫沫”有500万粉丝,自去年年底就已停更,至今有9个月未更新。沫沫家属告诉媒体记者,沫沫目前的案件还未开庭,“案子已经到法院了。”关于“敲诈勒索小杨哥”的案情,家属表示并不清楚。5.“辛巴”称要替三只羊赔1亿元律师:此举合法但需谨慎“疯狂小杨哥”与“辛巴”是两大不同平台的带货大主播,原本交集并不多,但近期双方突然交恶,“辛巴”在网上连续炮轰三只羊,持续引发关注。“辛巴”和三只羊这次争执的起源,是“辛巴”与“疯狂小杨哥”近期销售同一品牌的大闸蟹时出现了价格不同的情况。“辛巴”在直播中称,自己在销售大闸蟹时遭到“疯狂小杨哥”团队的举报,他指责“疯狂小杨哥”团队在质检、售后、赔偿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三只羊联合创始人卢文庆对此表示,“辛巴”为了流量不择手段。但随后其个人某短视频平台的账号被设置为私密账号,发布内容不可见。网友发出的“辛巴”方面给的“赔偿款”。北京商报9月4日晚,“辛巴”在质疑三只羊商业模式的同时表示,针对三只羊曾售出的争议产品梅菜扣肉、电吹风、茅台酒等产品,要拿出1亿元替三只羊赔付消费者。此事随即冲上热搜。“辛巴”曾经宣布,将在9月11日晚8点开直播赔付1亿元并回答网友问题,但有网友发现,某短视频平台的“辛巴”账号显示直播功能已被封禁。此事再一次冲上热搜。虽然直播间被封,但有媒体报道,有网友称“辛巴”以行业慰问金名义“赔付”了三只羊消费者。有多名网友在其账号最新视频的评论区中发布与辛选客服对话的截图。截图显示,当消费者发送“梅菜扣肉”“茅台”等关键词后,辛选客服回复将提供“行业慰问金”。记者从“辛巴818专属店”客服证实了这一消息。“辛巴”直播间被封。长江云11日晚,IP为山东、广东、河南等地的不少网友在“辛巴”账号视频留言区晒出截图,称已经收到相关款项,交易时间为当晚9点多,交易金额9000元,付款方为广州辛语网络信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辛选集团成员。有媒体记者就此事联系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收到回应。“辛巴”替三只羊赔付消费者1亿元,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湖南瑞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称,一般情况下,“辛巴”如果自愿赔付,并能够履行承诺,法律并不禁止,因此是合法的。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则表示,“辛巴”此举可以被视为为了提升自身商业利益的公关策略,表面上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但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需要谨慎处理。“‘辛巴’安排1亿元赔付三只羊消费者,如果存在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吸引消费者等情形,则有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媒体:“疯狂小杨哥”欠大家一个说法根据《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2023)》,“疯狂小杨哥”的直播带货消费维权占比高达31.3%,位列第二,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和不文明带货等问题突出,退换货比例更是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带货风波发生后,上游新闻记者搜索飞瓜数据发现,截至发稿时,“疯狂小杨哥”在30天内已掉粉超过130万。此前#小杨哥已掉粉超百万#的话题已经冲上了热搜。对掉粉一事,三只羊方面也没有作出正面回应。9月13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致电合肥三只羊网络有限公司,得知记者来意后,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针对三只羊与“辛巴”互撕的情况,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此次争议对三只羊可能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次事件可能会影响三只羊的形象和声誉,使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信任度下降;其次,事件可能会对三只羊的销售和交易造成一定影响,因为消费者可能会对三只羊的产品和服务产生质疑和不信任。此外,事件也可能会引发一些法律纠纷和争议,需要三只羊积极应对处理。新湖南评论称,网红经济的繁华背后,诚信二字重千钧。诚信是商业之本,更是直播带货行业的生命线。使用调制品冒充原切牛肉,毫无疑问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信任。无论小杨哥有何苦衷或理由,他都不能逃避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作为拥有众多粉丝的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都对社会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力。小杨哥是否会迅速且诚恳地采取措施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能否通过实际行动重拾那些脱粉群体的信任,尚未可知。但首先,一个真诚的道歉和解释,是不可或缺的。互联网分析师张先生表示:“直播带货可以带来最直接的转化,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至今,从野蛮生长到监管趋严,持续性与低价策略、监管适应性、利润压缩与成本增加问题越发凸显,头部主播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越来越大。”知名危机公关专家詹军豪表示,从专业角度,三只羊集团内部要统一对外口径,内部每个人对外回应不一致或乱回应,不但不利于事件的解决,反而会让危机升级,比如在“辛巴”提出质疑后,三只羊网络联合创始人卢文庆叫板式的公开回应反而让事态进一步恶化。詹军豪认为,三只羊集团应该让小杨哥一个人出面回应,把所有火力点吸引到一个直播间,尽可能减少三只羊集团旗下众多直播间的损失,并公开承诺会对购买槽头肉的消费者进行赔付到底(退一赔三),请“辛巴”、媒体及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直到所有消费者满意为止,并给出具体赔付时间范围,实时公布赔付进程,防止引发次生舆情。上游新闻记者 杨波 汤皓 部分据北京商报、正在新闻、极目新闻、九派财经、潇湘晨报、大河报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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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21 20: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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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成女配苟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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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驭元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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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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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肆爷你甜度超标了》

    9月1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订婚强奸案”男方席某某家属及其辩护律师处证实,该案刑事案件二审第三次延期,自2024年9月8日至12月8日。男方家属发声延期审理至今各方沟通争议突出未能成形“女方当天让我儿子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后面迎娶时要给的另外10万元彩礼给她。当时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房本也不在手跟前,她就闹情绪,告我儿子强奸。”2023年5月2日下午,回门宴后两人返回婚房(电梯监控画面截图)9月13日,甄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她联系大同中院主审法官,得知该案刑事二审已第三次延期。“他说已经收到最高法的书面回复,这个‘3延’还是报请最高法批准,是根据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延期,说他们延期3个月是依法办案。”此前,大同中院原定2024年2月26日开庭,但因故推迟,由4月8日延期到6月8日,之后又延期至9月8日。甄女士表示,从4月8日延期审理至今的5个月内,各方虽经一定沟通协调,但终因差距较大、争议突出,未能成形。伴随着对儿子的羁押时间越长,协调的可能性与调解的意愿越小,当事人及家属对本案无罪辩护的信心却与日继增。“我儿子要我们家人保重身体,他的内心很强大,他坚持无罪,说‘我就没有把她怎么样,因为她当时就是自愿的’。”甄女士表示,律师已经多次会见过她儿子,她和律师沟通得知,案发当天,儿子和女孩发生关系后,女孩还在婚房洗了澡。此外,与本案相关联的民事彩礼返还一案,他们家属在4月8日上诉到大同中院至今,也无任何开庭及审理的动向。律师有心理准备5个多月未收到司法机关补充的证据材料针对大同中院的三次延期,席某某委托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告诉记者,他已接到法官的电话通知,对此,他已经有所心理准备。“这已经是两次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延期。”殷清利解释称,“第一次延期是山西省高院批准延期两个月,第二次延期3个月是经过最高法批准,现在这一次,按程序要求也应该是报请最高法,因为延期3个月,一般都得经过最高法。”殷清利表示:“三次延期且其中经过最高法两次延期,足以说明司法机关对本案的足够审慎,家属及辩护律师皆相信司法机关能够立足本案有效的客观证据及案件特殊性,对此案作出公正、公平的二审裁判。”殷清利称,从4月份延期审理至9月份,作为辩护人,均未收到司法机关补充的与本案事实相关的证据及相关材料,以供查阅。此外,辩护人在二审中已经向法院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但未予批准,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依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原则再次给予考虑。2023年5月1日,大同市阳高县27岁席某某和24岁女子举行订婚宴,双方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当天给女孩一半彩礼10万元和一枚7.2克金戒指,承诺结婚一年后,在90多㎡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孩名字。5月2日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暴。双方签订的《订婚收彩礼协议》2023年5月2日婚房案发现场2023年12月25日,被告人席某某因强奸罪一审获刑3年,其当庭上诉。甄女士表示,时至今日,儿子席某某已经被羁押1年4个月了,现大同中院通知继续延期3个月,她很想念儿子,“作为父母,不管怎么艰难,我们都会陪儿子一直走下去,既然没有做过的事情,我们无需做任何妥协。”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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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凰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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