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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草莓芭乐视频在线|「みたいですね」と僕は言った。

2024-09-18 17: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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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杭州9月17日电(王潇婧 程寅)中秋节,又名“团圆节”,意在祈求美满团圆。“感谢管教对我和我家庭的关心和帮助,让我能成功挽回和妻子的婚姻……”近日,浙江省乔司监狱第九分监狱服刑人员庄某将一封感谢信交到该监狱管教民警何睿昕的手上,并深深鞠躬致谢。

  今年4月,原本是一个平常的会见日,对服刑人员庄某来说,却显 得阴云密布

  自由恋爱的庄某和妻子,结婚生子后共同支撑着家庭,夫妻关系良好。

  然而,随着庄某的入狱,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其妻子肩上,来自生活和社会的种种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婆媳二人长期积攒的怨气,也让彼此间的隔阂逐步加深。每当在亲情电话或会见中听到妻子和母亲互相表达不满时,庄某都感到无奈和自责。

  “过不下去就不要过了,我们离婚吧,今天回去我就准备离婚材料!”在此次会见中,庄某的妻子再次因婆媳问题与其发生争吵,情绪失控之下,“离婚”二字脱口而出。

  看到情绪低落的庄某,何睿昕第一时间掌握了情况,立即找他谈心谈话,询问具体情况。面对民警的询问,庄某说只是夫妻间的小矛盾,不会真的离婚。但管教经验丰富的何睿昕还是一眼看穿了庄某的故作轻松,也知道他既碍于面子,又抱有侥幸心理。

  “你跟妻子一路走来不容易,你妻子一个人操持家庭更不容易,大男人不要因为所谓的面子,一时冲动让自己后悔。”何睿昕及时提醒庄某,并安排管教民警多次找他谈心。在管教民警的教育和鼓励下,庄某终于鼓起勇气给妻子拨打了亲情电话,尝试修复关系。

  短短5分钟时间的亲情电话,无法让双方充分表达心中所想,加上长时间独自承受着压力,致使庄某的妻子始终没有打开心结,不久后,庄某收到了她寄来的离婚协议。在后续改造中,庄某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劳动无精打采,改造完全不在状态,情绪十分低落。

  何睿昕一直密切关注着庄某,一上班就找他谈话开解,鼓励他不要轻言放弃。同时,何睿昕心中萌生了一个想法:在举办的亲情帮教活动时,邀请庄某的妻子和母亲一同前来,现场化解矛盾和隔阂。

  “一开始进展并不顺利,两个人都不愿意一同前来,我们民警也是多次尝试未果。”何睿昕直言自己还是不想轻言放弃。他尝试和庄某的妻子、母亲继续沟通,不断向她们讲述庄某改造以来的转变、对家人的愧疚、对亲情的重视,最终用真诚打动了庄某的妻子和母亲,换来了三人“零距离”见面的机会。

  帮教现场,庄某望着同时出现的妻子和母亲,瞬间湿润了眼眶。他向妻子真诚表达了自己的悔恨及歉意,并积极了解婆媳矛盾背后的原委。在庄某的调解下,婆媳二人也逐渐打开心扉,在诉说中消解着矛盾。庄某的妻子也从一开始与庄某相对而坐,到并肩而坐,最后两人在相拥中消除了隔阂。

  “感谢警官,你们不仅是改造了一个人,更是挽救了一个家庭。”在近距离感受到庄某的改造转变后,妻子增强了对他的信心,母亲也感叹儿子的成长、成熟。庄某也重拾改造信心,过去那个改造表现优异、劳动擅于突破的他又回来了。

  情暖高墙润人心,温馨帮扶助回归。纸短情长、春风化雨的背后,是监狱民警对服刑人员的积极引导和用心关怀,是浙江省乔司监狱“每改造好一名罪犯,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和谐一片社区、稳定一方百姓”的生动缩影,更是实现惩罚与教育的刑罚目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实践。(完)

张哲铭(记者 吴辛苹)09月18日,‍‍最新消息登陆了!台风“贝碧嘉”登陆上海浦东据中央气象台,今天(9月16日)7时30分前后,今年第13号台风“贝碧嘉”以强台风级登陆上海浦东临港新城沿海,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4级(4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55百帕。成为1949年以来登陆上海的最强台风。 台风“贝碧嘉”以强台风级登陆上海浦东临港新城沿海“贝碧嘉”11日生成以后发展比较缓慢,一直到14日还维持在强热带风暴级别。14日夜间进入东海后,随着海温升高、垂直风切变小,终于加强为台风级。在登陆前,“贝碧嘉”进一步加强为强台风级,以接近巅峰的强度登陆上海,成为1949年以来登陆上海的最强台风。“贝碧嘉”登陆后还将深入内陆,受其影响,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部分地区今天风大雨强,部分地区有大暴雨;东海西北部、上海及其沿海、江苏东南部及其沿海、浙江东北部及其沿海、杭州湾、长江口区、舟山群岛附近海域将有9至11级、阵风12至13级,大风存在一定极端性,需注意做好防范措施。江苏南通,上海,浙江宁波、舟山一带要警惕风暴潮增水叠加天文潮增水,导致海水倒灌。为应对台风影响,铁路部门对途径杭深高铁、杭甬高铁、金山线、浦东线、杭台高铁、杭昌高铁、沪昆高铁、合杭高铁等线路部分旅客列车采取临时停运措施。杭州等地上百架次航班取消。中国天气网提醒,台风“贝碧嘉”登陆强度强,江浙沪等地今天风雨影响明显,正值中秋假期,公众请合理安全出行计划,避免在强风雨时段外出,防范大风和强降雨可能引发的灾害,做好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乡积涝等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台风“贝碧嘉”逼近,龙门坎村紧急撤离141人这个村为什么总撤“Y字形”右分支的村民?“来领饭啦!”昨天傍晚5点半,杭州璞澜酒店一楼进门处陆续来了100多位房客,大厅里一下子就挤满了人。他们都是西湖区转塘街道龙门坎村的村民。随着台风“贝碧嘉”逐渐逼近,住在小和山流域地质灾害点区域的村民被转移了出来。龙门坎村老人紧急撤离1小时完成集体撤离村民们拎包入住、熟门熟路下午1点多,孙以勇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有人敲门。“台风很可能在今晚登陆,收拾收拾我们要撤离了。”村里工作人员通知完孙以勇,又赶着跑去敲下一家。1个小时后,一辆大巴停到了孙以勇家门口,把他一家四口人接上,开往了安置酒店。孙以勇一家四口被安排坐大巴撤离这家酒店以前也做过安置工作,因此村民们熟门熟路:进了大堂,先去前台办理入住,再带着房卡到一旁找村里工作人员签到。酒店给村民们预留了五六十个房间,约占所有客房的三分之一。村会计葛红美负责签到工作,每来一位村民,她都会提醒“5点半下来拿饭”。饭点一到,楼下都是等饭的人。村民在前台办理入住“下午接到撤离通知时,我们就联系了附近的民宿,按照两荤两素的标准,为安置的村民们准备盒饭。”葛红美喊着大家排队领饭,有的村民领到后就乘坐电梯上楼了,也有的聚在楼下的长桌边,怎么也要跟邻居们凑个热闹。村民在长桌边聊天孙以勇打开盒饭,里头有红烧肉、盐水虾、冬瓜和干菜烧毛豆。孙以勇领到的盒饭“我什么行李都没带,酒店有吃的喝的,也有洗漱用的,住两天愁啥。”孙以勇的脚上还穿着家里的拖鞋,别人是“拎包入住”,他只拿了一包香烟和一部手机就来了。“我们经历得多了,现在房子质量好,出门后村里也会统一拉电闸,什么都不用担心的。”孙以勇说。地处茶山山坳、沟渠下游易出现滑坡龙门坎村曾多次转移安置龙门坎村位于西湖区转塘街道,整个村呈Y字形。全村有2000余人,转移安置并不是整村都撤,只有大约十分之一,也就是住在“Y字形”右分支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村民。龙门坎村所在位置因台风转移安置,这已不是第一次。2013年10月,受台风“菲特”影响,龙门坎村出现山体滑坡迹象,相关人员连续7个多小时成功将77户、300余人全部转移。2021年7月,台风“烟花”造成杭州长时间强降雨,村里组织地质灾害点可能影响到的58户共240余名居民进行转移。2024年6月,杭州连续下暴雨,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村民又被撤离了……为什么总是这里?龙门坎村位于茶山滑坡地带,一条龙门溪穿村而过,北、西、南三面环山,东南缓坡,是进出的主要通道。小和山流域地质灾害点区域位于Y字形的右分支,这里是一个山坳,是很多排水沟的下游,背靠较为陡峭的茶山,一旦涨大水了容易出现倒灌,再加上茶树的根系并不深,意味着防水土流失的能力没有那么强,所以也容易出现山体滑坡。尽管这次台风“贝碧嘉”大概率不会在杭州登陆,但考虑到今年的降雨比较少,很多茶叶都干枯了,土壤也开裂了,固土效果可能又有所打折。因此,宁可防患于未然,也不能不做防范。据村里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安置转移中,龙门坎村走访孤寡、独居村民5人,将他们转移至避灾安置点,并同步转移小和山流域地质灾害点区域的39户,共计141人。工作人员走访孤寡、独居村民只要人没事,就是守住了最大的财产“我家现在的房子是2000年后造的,这二十多年来,每次大雨台风,房屋都几乎没有受损。人更不用说了,很安全。”孙以勇告诉我们。“那为什么还要紧急撤离?”我问。“这里出过事。” 孙以勇说,“1990年9月30日,因为山体滑坡和洪水冲击,家里房子塌了,我爸爸没有出来。”那一次自然灾害导致了人员伤亡,也给了村里血的警示。从那之后,龙门坎村重建家园,不仅更加注重房屋质量,而且愈加关注天气变化,在上一次“暴力梅”期间就派出大量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清理沟渠,不敢让村民们冒一点风险。曾有大量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清理沟渠“龙门坎龙门坎,鲤鱼跳龙门前就有一道坎,过了这道坎就成龙,传说这就是我们村名的由来。也有人说是因历史上白龙山山洪暴发,岩石裂开一道大口子,像一扇门。”龙门坎村的名字的确有史可考,但不是孙以勇口中的“传说版”。明代释大善的《龙门》写道:“山势巍峨山路横,寺前佳胜借天成。龙潭喷瀑飞千尺,鱼石传音响四坪。鹦鹉偷桃盘谷出,龟王南洛石关行。奇峰石洞栖交衲,涧石岩怡松得名。”这既是龙门坎村的奇景,也成了村名的依据。如今,龙门坎村作为龙井茶主产区之一,有着1500亩茶园。当台风来临时,茶园多少会受损,不过村民们比较看得开。“习惯咯,只要人没事,就是守住了最大的财产。”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凌姝文 俞婷莉 潘俐制图 李雪雪通讯员 毛佩瑶

张哲铭(记者 崔凤宜)09月18日,(原标题:菲海警船撤离中国仙宾礁现场)

“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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