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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操逼应用下载|僕らは氷を入れずストレートでシーバスを飲みcししゃもがなくなってしまうとcキウリとセロリを細長く切って味噌をつけてかじった。キウリをぽりぽりと食べていると亡くなった緑の父親のことを思いだした。そして緑を失ったことで僕の生活がどれほど味気のないものになってしまったかと思ってc切ない気持になった。知らないうちに僕の中で彼女の存在がどんどん膨らんでいたのだ。

2024-09-17 21: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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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点就是考点,过节不能失节。中秋、国庆临近,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顽疾,驰而不息强化监督 执纪,打出教育提醒、通报曝光,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严查快处、督促整改的“组合拳”,在坚守节点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正制定工作方案,会同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成立明察暗访组,针对中秋、国庆节点“四风”易发多发问题开展明察暗访。“我们将随机抽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及其内部食堂,暗访酒店、茶楼、烟酒专卖店、农家乐、大型商超等场所,明察暗访组分别与有关负责人、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经销商等开展谈话,并通过查看账目票据、调取数据等方式,掌握餐费处理、接待用餐等情况,深入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不正之风。”甘肃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甘肃省纪委监委还召开推进违规吃喝、违规旅游专项整治座谈会,深入分析研判“四风”问题的特点规律和变化趋势,查找问题不足,细化工作举措。动态掌握巡视巡察、审计、财政及有关职能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通过严管严治,持续亮明严的态度,营造严的氛围,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蟹卡蟹券、“天价”月饼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列支购买礼品、卡券费用等非正常支出问题;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提供高档菜肴、烟酒,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场所等问题……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财务报销凭证、订餐记录,以及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纠治违规吃喝、收送节礼等突出问题。

  “越是临近节点,越要绷紧弦、拉满弓、加足劲,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坚决防止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吉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为增强监督穿透力和有效性,山东省青岛市纪委监委从市级层面抽调专业力量组成若干明察暗访组,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开展随机抽查和协同检查。同时,组织各区(市)之间开展交互检查,并督促区(市)和市直部门(单位)组织自查,着力发现和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青岛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说:“我们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完善与职能部门的工作会商、信息交流、线索移送等机制,增强纠治‘四风’合力,严防不正之风滋生蔓延。”

  聚焦蟹卡蟹券背后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等问题,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纪委监委综合当前蟹卡品种多等实际,梳理明确违规购买、冲抵入账、电商销售、快递提货、等额变现等5类监督重点,为开展监督检查提供指引。

  “我们深入农产品销售公司、水产市场、大闸蟹养殖基地、农家乐等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机关单位、国资公司、村(社区)财务票据进行核查,着力发现并查处违规收送等问题。”相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最有效的震慑。近日,浙江省义乌市纪委监委监督发现一处以茶楼为名义的“一桌餐”招待点,并查处一起3名公职人员在该茶楼违规吃喝案例,相关人员受到处分。紧盯“四风”老问题新动向,义乌市纪委监委强化明察暗访“源头查”、协同监督“联动查”,瞄准商会、协会、企业内设食堂等隐蔽场所,先由全市各镇街纪(工)委自行开展检查,再由市正风肃纪督导组随机指派组员参与检查。对于收集到的“四风”问题线索,安排专项调查组重点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处置到位。

赖阳强(记者 陈冠行)09月17日,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赖阳强(记者 高大山)09月17日,9月14日,记者联系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昨天是紧急停电,事先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不只是电梯,楼栋、楼道、商业区等也都停电了。事情发生后,物业立刻开始解救电梯被困人员。此时已有业主在群里发了被困的消息,他们在已知有人被困位置的前提下,和维修人员一起从近到远救人。等救人结束,才开始排查送电的情况。

临近中秋和国庆假期,不少人选择出行旅游,其中登山也成为一个好去向。九派新闻注意到,在网络平台,不少人承接登山陪爬任务。在短视频平台,有多个账号在名称中标注“泰山陪爬”。多位陪爬人告诉九派新闻,接连到来的两个假期使得订单量增长。“我从9月中旬一直到10月中旬已经全部排满了,每天都要陪人爬山。”董先生告诉九派新闻,他在泰山脚下经营民宿,近期也开通了陪爬业务。在他接待的客人中,年龄最高的达81岁,是一位来自杭州的老奶奶。董先生发布的登山陪爬信息 图/视频截图同样做陪爬的大四学生张同学则表示,由于私信订单太多,他拉几位同学组了一个团队接单。目前团队一共6个人,人均陪爬价格在100到500元,团队月收入约15000元。目前,他所在团队国庆7天假期的订单几乎接满,累积四十余单,平均一人一天一单。另据泰山景区官方,截至9月12日上午8时,中秋假期首日,泰山红门徒步游览路16时至23时的门票预约已满,呼吁游客优先选择白天时段错峰进山游览。【1】组六人团队接单,团队月入约15000元张先生 大学生我今年大四,大学就在泰安市。我学的是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我平时就很爱健身,身体素质比较好。我做泰山陪爬有一个多月,最开始接触是一位短视频网红私信我陪他一起爬山,当时他拍了一些视频发到网上。从那之后,就有很多人来找我陪爬泰山。后来我的订单越来越多,已经忙不过来了。当时我已经连着爬了三天泰山,每天接待的人都不一样,第四天还有人找我爬。我就想要不找人帮帮我,最后就组了一个小团队,团队加我一共6个人,都是体力比较好的男生。因为我们现在还有课,具体分工就是看谁有时间,谁身体状态好,就去接单。一般我们一天可以爬一次泰山,最多也可以爬两次,但是那样会很累。我第一次爬泰山是和朋友一起,从山脚到登顶用了2个小时40分钟,现在爬得多了,可能会更快一些。如果陪顾客,而且中途不乘坐其他的工具,大概需要5到6个小时。我们陪爬的报价按陪爬的人头计算,人均价格在100到500元,这是纯陪爬的价格,门票我们办理了年卡,不需要对方掏钱,但中途如果要坐索道或大巴,需要对方报销。不同价位的区别主要在于顾客能否爬完全程,还有些客户想看日出,这个花费也高一点。爬山过程中我们还会拍些视频放自媒体账号上,有些人想有一个良好的爬山体验,觉得拍视频会耽误爬山,这种我们也会针对性定价。我粗略统计,这一个多月我自己大概陪爬10到15次,收入大概5000元。我们团队其他人接的单少一点,每个人差不多是我的一半,加上有时候天气不好等原因,团队大概月入15000元。能在大学期间赚到这么多钱,我自己还是很满意的。马上是小长假,私信我们的人比之前更多了。目前我们团队的国庆假期接单几乎排满了,一共四十多单,差不多一天一人一单。一般来找我们爬山的都是同龄人,女性偏多,她们觉得自己爬山有危险,想找个熟悉的人带路,我们也能提供一些情绪价值。有些顾客在爬完山后,也会相处成朋友,一块吃饭聊天。能借此认识新的朋友我也很开心,父母也很支持我。【2】中秋国庆订单全满,客户年龄最高81岁董先生 民宿老板我自己在泰山和武功山都经营民宿,平时一个月就会在这几座山之间往返,我自己本来就挺爱爬山,看到有些游客在网上发帖结伴而行爬山,就想开通陪爬这个业务了。陪爬的价格和山有关,不过基本不超过200元,最贵的就是黄山180元,其他的都是120到150元之间。一般陪爬订单泰山和黄山居多。爬山的门票费用不需要客户出,中途如果要坐索道,如果对方愿意帮我报销可以,如果不愿意,我就自己坐索道或爬上去。董先生爬山中拍到的风景 图/受访者提供这样一趟算下来我基本上挣不到什么钱,游客到泰山后我还会去高铁站机场免费接送,爬山过程中还会提供无人机和相机拍摄。因为目前这个阶段我主要想做口碑,把人气搞起来,后面可能会调整一下价格,目前我这个价位在同行里确实算性价比高的。现在我做陪爬大概两个月,各个平台加线下一共收到400多个陪爬订单,我精力有限,一天只能爬一趟。中秋和国庆连着两个长假,这段时间陪爬的单子很多,我从9月中旬一直到10月中旬已经全部排满了,每天都要陪人爬山。这些单子主要集中在泰山和黄山,中途我中转要花个一两天时间。我单独爬泰山大概要3个小时,陪顾客爬一般要4到6个小时。我陪爬过时间比较长的是一个81岁的老奶奶,她独自从杭州来泰山,说要去许愿。我看她年纪这么大,有点担心,提议要不坐大巴再转索道,但奶奶说这样许的愿不灵。我叫上了自己店里的另一个店员,我俩一起陪着她爬。爬了大概12个小时,走走停停,有的路我也背了她一会。后来在爬山过程中了解到,她的孩子癌症晚期,这次来就是许愿孩子能不受痛苦。当时我就觉得,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后来这段陪爬的费用我没收,也让她在我民宿免费住了一晚,第二天送她去了高铁站。我收到的订单大多是年轻人发出的,但也有一些是老年人。遇到年纪较大的,我们会提前询问对方是否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陪爬过程中我也遇到过行为有些奇怪的人,后来了解到对方刚经历创业破产,感情也不顺利,本身精神状态有些不稳定。我经历那次事情后,也心有余悸,在接单时会尽量去避开这类人。整体而言,我觉得陪爬还是很有意义的,一些陪爬的顾客,回家后还会邮寄当地特产给我们,也能交到一些好朋友,未来我还是会继续坚持做这个事情。【3】客户中女性居多,曾收到意大利游客陪爬订单孙先生 大学生我今年大二,在临沂上大学,之前练过一段时间的体育,身体素质还可以。我做陪爬主要就是为了挣点零花钱。而且我自己也爬过很多次泰山,了解泰山陪爬的可行性,所以就去尝试做陪爬了。我陪爬不到两年,去年做得少,今年做得比较多,目前已经陆续陪爬近30次。身边同学有好奇尝试的,但他们嫌累就没有坚持一直做,所以现在就我一个人还在坚持做。我陪爬的费用包括门票和临沂往返泰安的车费,总计300元左右。因为平时有课,所以我接单主要还是集中在假期。今年中秋和国庆预约的人很多,但我一天也就能接一两单,所以要筛选一下。目前中秋假期第一天我已经排满了,国庆也接到了十多个预订,至于具体的安排还要看客户那边最终的行程。对我而言,做陪爬后最大的变化是变得更外向了,我自己偏内向,陪爬了这么多人,大家都很体贴包容,感觉很温暖。给我发订单的大部分都是女性,年龄基本在30到50岁。她们大多结伴而行,找我做领队。也有小朋友和六七十岁的爷爷奶奶。小朋友的话,一般是一个家长带一个小孩,他们怕孩子跑丢,或者是小孩累了,需要一个大哥哥在旁边鼓励。老人的话,他们体力不是很好,也容易不知道怎么走,需要熟悉的人带一下路。孩子最小我接过四五岁的,老人年纪最大也有六七十岁。这些老人不服老,精神矍铄,一点不逊于年轻人。很多外国人对泰山也感兴趣,比如韩国人、美国人,我接过一个来自意大利的外国人,他也不需要我背包,只需要让我给他讲解泰山的自然人文风光,他的中文非常好,中国很多有名的山他都爬过,各种俗语都听得懂。我就给他从山脚一直讲到山顶,因为我之前也会做一些功课,看到不了解的就拍照到网上搜来龙去脉。孙先生接到意大利游客订单,一起登上泰山 图/受访者提供我在陪爬的过程中也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来自天南地北,各行各业,每个人都有打动人心的故事。对我来说,陪爬过程中和不同的人相处,比我挣那300块钱重要得多,所以我应该还会继续再做下去。【4】承接陪爬业务三个月,因学业决定暂时放弃窦先生 大学生我今年大四,在济南上学,目前已经做了三个月陪爬。之所以想到做这个,是朋友看到一个陪爬背着孩子上泰山的新闻,觉得很有意思就分享给我。我平时很喜欢户外运动,觉得陪爬既能赚钱又能锻炼身体,就试着接单。我陪爬收费是一对一100元,一对二120元,除此之外还需要为我买一张60元的学生门票。目前身边没有同学做这个的。窦先生登山途中 图/受访者提供现在我几乎无法盈利。我从济南到泰安的往返车费大概60元,还要给顾客带上电解质冲剂和盐丸等物品,加上自己的餐食和水,一趟下来剩不下钱。但因为价格非常便宜,找我的人非常多,这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大部分来找我的都是准备独自爬泰山的女生,我也会筛选,一般会挑选最需要陪爬的顾客进行服务,一些有运动基础,能够独自爬山的一般不接。做陪爬之后,我的体力相对之前更好了,最重要的比以前更耐心、细心,顾客体力不行时要给予充分的关心和鼓励。我印象最深刻的单子,是一个刚中考完的河南学生,考试结束后她很想来山东爬泰山,但是家长没有时间陪她。于是她在平台上私信联系我,我当时没收费用就接了这一单。最后她的父母还是决定陪她一起,虽然我这边被爽约了,我也挺开心的,一家人一起爬山一定更开心。我现在在备考,之后也不打算再接单了,以学业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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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风水师》

9月14日,湖南纪检监察机关公布了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查处结果,对涉嫌违纪违法的88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其中14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棚户区改造本该是圆安居梦的民心工程,为何最终却损害了群众利益?“新华视点”记者在洞口县采访发现,当地政府申报项目时“求显绩”“拍脑门”,实施项目时弄虚作假、失察失管。目前洞口县已开展整改,湖南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同类问题排查整改。5年间棚改资金被多名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合谋挪用湖南省有关部门调查发现,2012年至2017年,洞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谋求短期政绩违规决策,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虚报骗取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图为2015年湖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来自湖南省住建厅官网)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洞口县原县长周乐彬等1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9名涉嫌违法犯罪的私营企业主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今年以来,有群众持续举报,洞口县多个棚改项目存在实施项目擅自搞变通、部分资金被骗取挪用等问题。记者在洞口县采访发现,当地部分棚改项目实施各环节中存在多重问题。——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式,偏离棚改初衷。据了解,当地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10个棚改项目,普遍存在擅自变更实施方式的问题。原本的安置房建设和货币补偿,在实际操作中被改为环境综合整治。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多名住户反映,沿街一些木房破旧,并未得到修缮。棚改项目范围内一些群众反映,翻新自家老屋时,也未得到棚改资金补助。记者核查相关资料发现,2015年至2016年,洞口县未走审批备案程序,擅自将10个棚改项目5079户中的2077户安置房安置、1296户货币安置调整为环境综合整治,将项目资金投入棚户区道路、路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修建。当地官员对记者回应,在实际操作中因县财政无法配套落地资金,被改为环境综合整治。以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原计划改造1500户,其中300户货币安置,1200户建设安置房。然而,按照当时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建设费用,县财政需配套资金超1亿元,地方财力难以承担,最终变成搞变通、打折扣。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一处老旧木房 新华社记者丁春雨 摄——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挪用和违规出借。当地在棚改项目资金使用上,存在改变用途、挪用甚至违规出借等问题。原洞口县房产局利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资金共1270.5万元,修建了150套棚改安置房。而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这些安置房并未用于安置棚改户,而是作为公租房对外出租。——项目管理不规范,缺乏透明度和监管。除实施环节外,当地棚改项目申报、验收等环节也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记者核查相关资料发现,部分项目存在申报资料缺失、未按程序报建违规开工、验收记录与检测资料不全等问题,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管。决策“拍脑门”、实施“搞虚假”、验收“开绿灯”记者采访发现,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背后,是当地在决策时“拍脑门”、实施中“搞虚假”、验收上“开绿灯”,把民生资金当作“唐僧肉”。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以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为1245.6万元,但县财政需要配套资金超1亿元。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10个棚改项目,到位的中央、省级棚改专项补助资金为8249.6万元,当地所需的配套资金数额更大。明知有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为什么仍要“打肿脸充胖子”?一些干部对记者坦言,棚改项目申报时,各县相互攀比项目数量和金额,没有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没有切实开展必要性调查,导致一些本不需要棚改的区域也被纳入进来,“别人都报了,不申报就落后了”。申报项目时“求显绩”、决策“拍脑门”,实施项目时则大搞虚假操作。经查实,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通过虚构安置补偿户、用已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虚报棚改项目、以棚改名义搞周边配套建设等方式,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而主管部门在验收项目时“搞变通”“开绿灯”,导致一些明显不切实际的“问题项目”获得通过。与此同时,虚假项目工程在几乎“封闭”的环境下运行。记者在洞口县走访看到,多数项目现场没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公示牌,居民对项目内容和进展一无所知。一些棚改区域内的居民反映,不清楚棚户区范围在哪里,也未见到实际的住房改造。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一条街巷 新华社记者丁春雨 摄地方开展整改,民生项目要让群众参与记者了解到,3月19日以来,洞口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洞口县棚改项目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2010年以来的9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三批开展全面核查整改,共发现各类问题633个。截至9月10日,已整改到位各类问题620个,未整改到位的13个问题主要涉及规划调整、土地审批和追责挽损工作,正在走司法程序。据了解,湖南省在严肃查处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同时,由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同类问题排查整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整治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加强线索处置,深挖彻查背后贪腐问题和失职渎职问题。截至8月底,全省起底相关问题线索2630件,立案12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9人,移送司法机关191人,追缴退缴违纪违法资金3.7亿余元。受访干部建议,基层在申报、落实惠民政策的过程中,不能蛮干硬干,需要引入群众参与机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避免暗箱操作。重大民生项目应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应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的责任追究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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