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会影响以后找工作吗?《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确有一些劳动者因有劳动仲裁经历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劳动仲裁本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途径,怎么就成了求职“污点”?究其根源,一些用人单位将“劳动仲裁记录”视为求职者身上的“污点标签”,仿佛只要劳动者递上一纸诉状,就意味着此人“难缠”“爱挑刺”。这种偏见,无疑是对劳动者依法维权行为的曲解 。就像报道中提到的案例,王某在拿到某公司录用通知后,在背调环节却因为劳动仲裁的经历被通知“录用无效”。明明拖欠员工工资长达半年的前公司有错在先,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王某却有了“职场案底”,
用人单位以“劳动仲裁”识人,将其视为求职者“黑历史”,变相侵犯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一种明晃晃的就业歧视。从健康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到劳动仲裁、空窗期、性格测试不合格等各种新式“拦路虎”,就业歧视的背后,是一些企业滥用优势地位、人为构筑就业藩篱的体现。这些“变了形”“走了样”的用人要求,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更会严重破坏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我还以为是真的。”闫宁笑着说道。
“别别别……”李靖急忙拉住我。
魔女问:“你跟廖副郑经理吵架?为什么?”
“对对对,的确如此。四千多,也不贵嘛。”他走进卫生间,看了看头上,说道:“宿舍楼上都有太阳能热水器,不过……我们厂区那帮家伙,老喜欢整天开着水了,怕那个太阳能不够用啊。”
“我掐死你!”劳动仲裁岂能成为求职污点?我笑着说道:“傻瓜,我又不是两岁小孩子,你担心我什么?担心我想不开,跳楼还是上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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