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 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以下简称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证监会今日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离职人员监管规定》)。
证监会高度重视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问题,于2021年5月专门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2号指引》),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股东,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在禁止期内入股等不当入股情形的,必须严格清理。
为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制度,证监会在《2号指引》基础上,制定《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并于2024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证监会逐条研究,认真吸收采纳,并相应修改了规则。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吸纳了《2号指引》的主要内容,并新增三方面规定:一是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二是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相关要求,继续严把入口关,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监管秩序。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没有……”江如意哼了一声,“我可以去买!要不我把我家的酱油泼你门上!”
市长发话,守门的警察当然不会拦阻,还替夏雷开了门。
“不用,等销售推销出去,拿到订单再做。”夏雷说。
董武、董清月和秦七都傻眼了。
夏雷愣了好半响才回过神来,自言自语地道:“她怎么莫名其妙就对我发火?”证监会: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 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古可文面带笑容,“这一次我们悦动体育将在博览会上代表我们我们海珠市的企业展示我们的自动冲浪板,它已经在国外市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了,但在国内却知者甚少。感谢胡市长给我们向国内市场展示这种产品的机会,我们也有信心打开国内的市场。还请胡市长安排一个显眼的展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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