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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精品一久二久|外務省の試験はどうだったんですかと僕は訊いてみた。外務省の上級試験の第二次が八月にあったのだ。

2024-09-19 19: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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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西安9月18日电 题:西安火车“钢人铁马”的变与不变

  作者 张远 周毅敏

  “人在车上,车在心上。尽管我已退休,但心永远留在了铁轨上,留在这一列列机车上。”望着陇海线上飞驰而过的电力机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西安机务段“钢人铁马”机车乘务组第十任司机长马春敏对中新网记者说。

  20世纪50年代,西安机务段配属的蒸汽机车多为老旧车。机车不行,运力就无法保障。其中,一台出厂30多年的631号蒸汽机车,不仅漏风、漏气、漏水、漏油,而且燃煤量大、拉闸重。为了树立标杆,以此带动其他包乘组“多拉快跑”,631号蒸汽机车被“托付”于党员和青年骨干包乘,在该段运用车间东货队300多人中,9个小伙儿被挑选出来,包下了这台“破牛车”。

  据西安机务段介绍,苏金河是首任司机长,“出乘时,停车就检、有空就擦;退乘后,登上车除锈、钻炉膛清垢,甚至就连老婆孩子都被喊来趴到车底铲油泥,大伙儿干劲满满。”1960年,陇海铁路施工改造,新线坡道大,不少货运列车连“闯”几次都爬不上去,631号机车拉着比当时牵引定数高出300吨的列车,一口气爬上大坡,一战成名。

  艰苦奋斗、迎难而上。从此,“钢人铁马”成为西安机务段631号机车和“大车”们的精神标识,深刻影响并激励着一代代铁路人。

  1984年,21岁的马春敏被分配到了西安机务段,在咸铜线担任乘务工作。“当时条件很艰苦,列车时速通常在48公里左右,车厢没有风扇,开窗太吵,关上后又变‘蒸笼’。”马春敏对记者说,而且在蒸汽的高温下,只能穿着厚重的油包服,因此开好火车非常依赖体力和经验。

  “除了司机外,乘务员和副司机只能全程站着,在一旁不断加煤烧煤,一身一脸的煤灰。不仅如此,我们还要随身带着榔头、手电筒和一厚沓规章书籍,亲自检查每一个机车零件。”马春敏称,那时候的机务工作又脏又累,“甚至有句顺口溜,远看像要饭的,近看像拾碳的,仔细一看是机务段的。”

  随着电气化改造陆续完成,机车型号不断升级,“大车”们的工作环境也逐步得到改善。

  1997年,马春敏成为“钢人铁马”第十任司机长,值乘经历跨越“前进”型1060号蒸汽机车、“东风4B”型6331号内燃机车、“韶山”7D型631号电力机车。“从蒸汽机车到电力机车,火车技术今非昔比,一代比一代先进。”马春敏说,比如在现代机车检测系统和动力系统下,司机每天“拎着包”就可以走了。

  记者在西安机务段机车整备场看到,一台台电力机车车头停靠在场内,驾驶室内干净整洁,车头红色涂装上“钢人铁马”四个大字格外醒目,工作人员穿梭其中进行着巡检。

  值得 一提的是,整备场上一处“5G+AI智慧机务系统”,让机车在不到90秒内完成15.6GB的行驶视频数据自动转储

  60多年来,经过十八任司机长、5代机型,“钢人铁马”乘务组也走出了大量动车司机,见证了中国铁路从蒸汽机车走向“复兴号”动车组、从时速50KM/H提升至时速350KM/H的跨越。

  “技术的变革让列车越来越好开了,这是最直观的感受。”“钢人铁马”第十八任司机长王科表示,安全高效是技术变革最大的体现,“以列车上部分监测系统来举例,以前如果在曲线轨道遇到超速的情况,虽可能侥幸通过,但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很大。而引入监测设备后,在危机中能实现紧急制动,实现‘人机互控’,大大减少了事故率。”

  如今,随着郑西、西成、银西等高铁接续开通,陕西“米”字型路网逐渐形成,一列列动车组列车飞驰在三秦大地上。2023年6月28日,631机车组安全运行1000万公里。

  在马春敏看来,火车机型在变、值乘方式在变,但“钢人铁马”的精神没有变,“‘钢人铁马’就是‘人的钢铁意志和机车的结合’,团结奋斗、勇于拼搏。”(完)

冉佳琪(记者 邱雅筑)09月19日,9月14日,湖南纪检监察机关公布了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查处结果,对涉嫌违纪违法的88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其中14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棚户区改造本该是圆安居梦的民心工程,为何最终却损害了群众利益?“新华视点”记者在洞口县采访发现,当地政府申报项目时“求显绩”“拍脑门”,实施项目时弄虚作假、失察失管。目前洞口县已开展整改,湖南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同类问题排查整改。5年间棚改资金被多名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合谋挪用湖南省有关部门调查发现,2012年至2017年,洞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谋求短期政绩违规决策,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虚报骗取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图为2015年湖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来自湖南省住建厅官网)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洞口县原县长周乐彬等1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9名涉嫌违法犯罪的私营企业主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今年以来,有群众持续举报,洞口县多个棚改项目存在实施项目擅自搞变通、部分资金被骗取挪用等问题。记者在洞口县采访发现,当地部分棚改项目实施各环节中存在多重问题。——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式,偏离棚改初衷。据了解,当地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10个棚改项目,普遍存在擅自变更实施方式的问题。原本的安置房建设和货币补偿,在实际操作中被改为环境综合整治。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多名住户反映,沿街一些木房破旧,并未得到修缮。棚改项目范围内一些群众反映,翻新自家老屋时,也未得到棚改资金补助。记者核查相关资料发现,2015年至2016年,洞口县未走审批备案程序,擅自将10个棚改项目5079户中的2077户安置房安置、1296户货币安置调整为环境综合整治,将项目资金投入棚户区道路、路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修建。当地官员对记者回应,在实际操作中因县财政无法配套落地资金,被改为环境综合整治。以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原计划改造1500户,其中300户货币安置,1200户建设安置房。然而,按照当时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建设费用,县财政需配套资金超1亿元,地方财力难以承担,最终变成搞变通、打折扣。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一处老旧木房 新华社记者丁春雨 摄——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挪用和违规出借。当地在棚改项目资金使用上,存在改变用途、挪用甚至违规出借等问题。原洞口县房产局利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资金共1270.5万元,修建了150套棚改安置房。而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这些安置房并未用于安置棚改户,而是作为公租房对外出租。——项目管理不规范,缺乏透明度和监管。除实施环节外,当地棚改项目申报、验收等环节也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记者核查相关资料发现,部分项目存在申报资料缺失、未按程序报建违规开工、验收记录与检测资料不全等问题,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管。决策“拍脑门”、实施“搞虚假”、验收“开绿灯”记者采访发现,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背后,是当地在决策时“拍脑门”、实施中“搞虚假”、验收上“开绿灯”,把民生资金当作“唐僧肉”。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以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为1245.6万元,但县财政需要配套资金超1亿元。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10个棚改项目,到位的中央、省级棚改专项补助资金为8249.6万元,当地所需的配套资金数额更大。明知有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为什么仍要“打肿脸充胖子”?一些干部对记者坦言,棚改项目申报时,各县相互攀比项目数量和金额,没有从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没有切实开展必要性调查,导致一些本不需要棚改的区域也被纳入进来,“别人都报了,不申报就落后了”。申报项目时“求显绩”、决策“拍脑门”,实施项目时则大搞虚假操作。经查实,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通过虚构安置补偿户、用已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虚报棚改项目、以棚改名义搞周边配套建设等方式,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而主管部门在验收项目时“搞变通”“开绿灯”,导致一些明显不切实际的“问题项目”获得通过。与此同时,虚假项目工程在几乎“封闭”的环境下运行。记者在洞口县走访看到,多数项目现场没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公示牌,居民对项目内容和进展一无所知。一些棚改区域内的居民反映,不清楚棚户区范围在哪里,也未见到实际的住房改造。洞口县高沙镇中和社区一条街巷 新华社记者丁春雨 摄地方开展整改,民生项目要让群众参与记者了解到,3月19日以来,洞口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洞口县棚改项目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2010年以来的9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三批开展全面核查整改,共发现各类问题633个。截至9月10日,已整改到位各类问题620个,未整改到位的13个问题主要涉及规划调整、土地审批和追责挽损工作,正在走司法程序。据了解,湖南省在严肃查处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的同时,由省住建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同类问题排查整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整治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加强线索处置,深挖彻查背后贪腐问题和失职渎职问题。截至8月底,全省起底相关问题线索2630件,立案12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9人,移送司法机关191人,追缴退缴违纪违法资金3.7亿余元。受访干部建议,基层在申报、落实惠民政策的过程中,不能蛮干硬干,需要引入群众参与机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避免暗箱操作。重大民生项目应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应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的责任追究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冉佳琪(记者 卢淑如)09月19日,潇湘晨报消息,近日,两大头部主播辛巴和三只羊在网络互撕引发舆论关注。同时,该事件也使得三只羊旗下主播沫沫去向被广泛关注。此前潇湘晨报报道,此事后有网友发布言论称,沫沫进入三只羊公司后,被安排给三只羊的联合创始人卢文庆当情人,后被其妻子发现,沫沫索要赔偿,被三只羊公司法务取证,沫沫因涉敲诈勒索被抓。卢文庆后称系谣传。据多家媒体报道,沫沫被抓系与小杨哥有关,现关押在合肥某看守所。沫沫的前老板,自媒体博主“妖怪ZZzAigc”朱旭栋频频在网络发布与该案相关消息。近日,朱旭栋发文指责沫沫家人,并称沫沫的律师系三只羊方面花钱聘请。律师表示,律师的委托应由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进行。如果爆料属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即使受害人或其公司是提供资金或推荐律师,这种行为也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问题。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应避免利益冲突。前老板报料:沫沫的律师是三只羊花钱请的此次辛巴和三只羊方面互撕系因售卖大闸蟹引发,辛巴在网络炮轰三只羊商业模式,并爆出多个消息,比如三只羊做局将主播沫沫“送进去”、卢文庆曾因刷单被判缓刑等等,引发舆论关注。辛巴爆料后,有网友发布言论称,沫沫进入三只羊公司后,被安排给三只羊的联合创始人卢文庆当情人,后被其妻子发现,沫沫索要赔偿,被三只羊公司法务取证,沫沫因涉敲诈勒索被抓。图为沫沫照片(网络视频截图)三只羊联合创始人卢文庆一度将自己抖音账号隐藏,后又开放账号就多问题进行回应,其称自己确实走过弯路,网络传言其和某女士的问题系谣传,还称三只羊未因售卖涉事梅菜扣肉产品被处罚等,不过三只羊截至目前尚未公开回应沫沫去向问题。在此事引发关注后,一名曾经和沫沫有过合作的人士发声证实沫沫确实已经被抓,这名人士系沫沫前老板证意集团创始人“妖怪ZZzAigc”朱旭栋,其表示,经过其调查,沫沫的案子与卢文庆无关,而与“疯狂小杨哥”张庆杨有关。卢文庆回应传闻(视频截图)朱旭栋表示,他和沫沫相识于2023年4月认识,合作了两个月时间,期间沫沫又和三只羊方面存在接触,并在6月份决定前往三只羊。据三只羊创始人小杨哥(张庆扬)自称,在创立三只羊之前也是一名娱乐主播,曾和沫沫打过PK,当时小杨哥的粉丝量还不如沫沫,其他主播都不愿意连他,但沫沫愿意。张庆杨与沫沫早前直播画面朱旭栋称,在沫沫决定去三只羊后,他给沫沫转了5200元作为资助,此前还预支了50000元工资。朱旭栋透露,沫沫当时经济情况不是很好,因为为了与前经纪公司解约,有100万的违约费用,支付了部分后还欠了几十万。但没曾想,沫沫去了三只羊仅几个月后,就处于失联状态,其抖音账号已经9个月未更新。朱旭栋称,此次辛巴喊话引发全网关注后,他开始尝试了解沫沫真实去向。因为他曾经预支了沫沫5万元工资,开始委托律师起诉沫沫,通过法院了解沫沫去向,并核实到沫沫确实已经被关押在合肥,同时,另外还有一名男性涉及此案。朱旭栋还透露,他已经与沫沫家人取得联系,但对方后续未能予以配合,双方甚至闹得不愉快。“我跟他家里沟通过程中,一直都在骂他们……最搞笑的是跟我沟通中,他们最怕的还是自己在村里丢了面子……”朱旭栋在网络指责沫沫家人,同时他透露,沫沫爸妈没给沫沫请律师,所谓律师是三只羊方面出钱给请的。其同时称,自己愿意为自己的言论负法律责任。图为“妖怪ZZzAigc”发文截图而据正在新闻报道,沫沫叔叔受访时称“因为现在人(沫沫)在他们手上,我们也不敢搞,去年我二哥二嫂(沫沫父母)去合肥(找小杨哥),保安都不让进门,现在这几天(因为事情曝光上了热搜)他们急了,一天四五通电话。”沫沫家属表示,本来和对面(三只羊)已经谈拢,因为抖音上网红“妖怪ZZzAigc”将家属的私人聊天语音曝光,对面(三只羊)又反悔了,“网红博流量,没有底线。”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三只羊网络科技,暂未得到相关回应。律师解读:如属实违反法律规定如消息属实,此案受害人系小杨哥,而嫌疑人的律师又是小杨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只羊集团方面聘请,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在一个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开始介入,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以及在必要时代理申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侦查机关进行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后,嫌疑人就有权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程序上,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可以选择和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需要向办理案件的机关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等授权的手续,并告知相关机构自己的身份及委托情况。同时,刘凯表示,律师的委托应由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进行。如果爆料属实,受害人小杨哥或其所控公司三只羊为嫌疑人沫沫聘请律师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即使受害人或其公司是提供资金或推荐律师,这种行为也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问题。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应避免利益冲突。尤其在刑事案件中,这种安排在法律伦理层面是不建议的,会影响案件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如果自媒体博主发布的内容不属实,该博主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首先,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再次,如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自媒体博主在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特别是在涉及刑事案件时,需要格外谨慎,以避免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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