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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一家从事国际展览业务的私企老板木某某“玩弄已婚女下属,婚内出轨,与女员工开房,导致家庭妻离子散”。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发帖者龙某某,龙某某表示:“我妻子去年10月份入职木某某公司后,开始经常醉酒陪饭晚归,借口出差酒店开房不回,甚至提出离婚。目前我们已经离婚。”龙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帖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其中一名女员工,此人名为谢某,其表示,曾在木某某公司任职两年多时间,因受“木某某诱导”与其发生关系,最后与老公离婚,还被公司开除,抑郁成疾。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木某某。木某某表示,他正在国外,并没有和龙某某妻子有不正常男女关系,龙某某和妻子离婚是他自己的原因,和谢某也同样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木某某还称,龙某某是造谣诽谤,曾去派出所报过警,但警方没有立案,目前正在搜集证据准备起诉。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报警的派出所,但暂未收到警方回复。发帖者:妻子入职后与老板有染导致家庭破裂9月12日发布的网帖提到,“某展览公司老板木某某玩弄多名已婚女下属,婚内出轨,与女员工开房”。该网帖称,木某某套路已婚女员工有一套流程。包括“借工作小事关照已婚女下属”“借工作应酬喝酒加班”“出差等让已婚女下属晚归(不归)制造加深家庭矛盾”“借工作便利酒店开房与女下属发生关系”等。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帖者龙某某。龙某某表示,他和妻子结婚15年,育有一儿一女,因为家庭条件还可以,妻子此前一直是全职太太。“孩子渐渐大了之后,她提出想出去工作,我觉得她想要和社会多接触挺好的,不会和社会脱节,挺支持她的。”龙某某说,去年10月份,妻子入职木某某的公司,没过多久便经常醉酒陪饭晚归,借口出差酒店开房不回。他和妻子的关系也逐渐恶化,“甚至我们还动了手,她就说我家暴她,还报了警。”龙某某说,曾经有一次,妻子给他打电话说在外吃饭要回来很晚。他开车出去不久就在附近的十字路口遇到妻子的车,“她当时表情比较尴尬,车后座还有一个男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木某某。”龙某某表示,他还查到,“妻子和木某某曾在出差时开过一个房间。”龙某某说,他今年4月中旬给木某某公司的员工群发了一个短信,内容比网帖要更详细一些。内容包括“妻子的行为与公司的非正常工作,已导致家庭破裂并无法挽回”“媳妇抛弃了家庭与两个年幼的孩子,请公司给个说法”等。短信发出后,有木某某公司的女员工和自己联系,称也有相应经历。公司前女员工:曾和老板发生关系,后被其开除“目前,我已经和妻子离婚,但是我要向木某某讨个说法,我认为是他破坏了我的婚姻。帖子中我所举报的他的套路,和我联系的女员工也遭遇了……我所说的这些都有文字、视频、照片、录音、微信记录、DNA鉴定报告等多份材料证实。”龙某某表示。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与龙某某取得联系的一名女员工谢某。谢某表示,她曾在木某某的公司工作了两年左右。刚开始的时候,面对木某某的关心和表扬,觉得自己得到肯定,是有价值的,挺开心的,后来,木某某会给自己发一些比较暧昧的短信。“因为那会儿老是晚上要和木某某出去吃饭,有时候还要唱歌,和老公关系也闹得很僵,经常吵架,对比起来就觉得木某某很好。后来有一天晚上木某某应酬完开车一个多小时来找我,我和他见面之后就发生了关系,此后一直保持着这种关系。”谢某还提到,这期间木某某曾提出,说要开分公司让自己去当负责人,但是并没实现。差不多在公司待了两年左右的时候,她受到木某某的冷落。“经常拉黑或者删除我,还在公开场合批评我,直到后来把我开除。”谢某说,因为这段关系,她和老公离了婚,被公司开除,回到老家后抑郁很长时间,还生了一场大病。涉事老板回应:绝无此事,正收集证据准备起诉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木某某。木某某表示:“我正在国外出差,龙某某所说都不属实,我和他妻子之间没有关系,绝没有这些事。”木某某说,公司要接待客户有应酬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是展览公司,要在各地办展会,出差也都是正常的。“至于我们住一间酒店那次,是酒店当时把登记搞错了,实际上我们是一人住一间房,当时还有客户也住了一间,酒店都证明过了。”木某某说,龙某某离婚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他曾经家暴过妻子。“他是污蔑我,还曾给我们公司员工群发过短信,还去我们公司贴过传单,说的也是这些内容,但都是子虚乌有的。”木某某说,当时因龙某某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诽谤自己与公司,他们还去派出所报警,不过警方没有立案。对于谢某的说法,木某某同样予以否认。“根本就没这样的事。”木某某表示,目前正在收集证据,要起诉龙某某。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联系到网帖中提到的木某某公司管理层张某。张某表示,正在国外出差。他们是正规做生意的公司,不可能会去做举报的那些事情。“员工都是我们的家人,我们怎么可能去做这样的事情?他给员工群发短信,去公司贴传单,我们一直保持沉默,不是因为我们觉得自己理亏。目前我们正在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龙某某。”针对木某某所提报警一事,龙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报警之后,他也去了派出所。“去的是康城派出所,并把我遭遇的情况和警察说了,同时给警察看了DNA鉴定报告,后来警方没立案。”为了解当时的报警情况,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三河市公安局康城派出所,但截至发稿时,红星新闻记者未收到回复。(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延伸阅读南都此前报道,湖南长沙一女干部李某萍被曝出与一男子的不雅聊天记录,之后该女干部被免职。8月23日,涉事男方告诉南都记者,他原是女方外甥,在女方与男方舅舅离婚后,女方通过男方了解孩子近况,二人才产生密切交集。同日,南都记者致电雨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李某萍已经离职,部门不掌握其离职后的去向。二人聊天记录 受访者供图据媒体报道,涉事女干部李某萍此前担任长沙雨花区商务局局长,2023年4月27日被免去局长职务,后为雨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今年2月1日,雨花区委宣传部账号发布通报称,网传雨花区公职人员李某某相关问题,雨花区委高度重视,已对其予以免职处理,区纪委监委已对其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8月23日,涉事男方告诉南都记者,他与女方原是亲戚关系,是女方的外甥。在女方与男方舅舅离婚后,女方通过男方了解孩子近况,二人才产生密切交集。之后女方与他人再婚,期间二人依旧保持亲密关系。男方表示,事件发生后,网络舆论对其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男方提供的截图显示,网络上有言论称其为“渣男”“没正当职业”“吸毒人员”,还有言论称此事为男方“敲诈勒索”。男方向南都记者表示,“5月份的时候我报过警了,但派出所不受理,理由是还没造成严重后果。”8月23日,南都记者尝试联系涉事女方,但未能打通电话。南都记者向雨花区纪检部门询问案件进展,工作人员称无可奉告。此后,南都记者致电雨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李某萍已经离职,部门不掌握其离职后的去向。大皖新闻消息,湖南长沙雨花区发生的一起女干部李某某不雅聊天事件持续发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事件中的男方当事人杨先生联系大皖新闻记者,详细披露了举报的背后原因。“社会上不清楚我的举报原由,导致我遭到很多人的误解。”杨先生无奈表示,这段时间他焦头烂额,生活状态颇受影响。他坦言,自己在这段关系中也有过错,并“愿意接受应有的批评和指责”,但同时也迫切希望澄清围绕他的一些谣言和诽谤。据杨先生介绍,李某某是他的前舅妈,两人因李某某与前夫(即杨先生的舅舅)离婚后,通过杨先生保持联系,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李某某能够了解并接触其子小坤(杨先生的表弟)。杨先生和李某某微信聊天截图 受访人提供谈及举报的初衷,杨先生说,“去年春节期间,我和李某某的一次通话被她现在的丈夫听到,随后她竟反咬一口,称是我敲诈勒索逼迫她。”杨先生表示,原本打算息事宁人,但面对持续不断的谣言和诽谤,他感到非常憋屈,最终决定举报。“她(李某某)早在去年被第二任丈夫发现出轨后,就编造谎言,说是我设局敲诈她,胁迫她保持这种关系。”针对杨先生的说法,8月26日,大皖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李某某进行求证,但拨打其手机时未能接通。

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院成为了传统意义上“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分担载体,养老机构的建设成为了被关注的社会焦点。9月13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现年78岁的程奶奶,被儿子程一(化名)送到长沙某品牌养老公寓入住,月缴费6000元。不幸的是,在程奶奶入住的第六天,程一被养老公寓告知母亲已被送入附近医院就医。当日程一护送母亲进入ICU治疗,2023年9月11日,程奶奶经抢救无效离世。悲恸的程一在核查母亲养老机构的监控录像时发现,为母亲“粗暴”喂饭的护工、养老院不当救治对母亲的离世负有重大过错,而养老机构拒不承担责任,双方多轮协商无果,程一到长沙市雨花区法院起诉该养老公寓,认为其侵犯了母亲的生命权,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养老院被照顾吃饭的老人(图与内文无关,来自网络)雨花法院公开审理本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养老公寓对程奶奶的离世承担40%的责任,并向其子程一赔偿15.81万元。该判决经二审维持,已经生效。被告辩称,原告程一认为母亲入院时,可以行走,采用“重度护理Ⅰ”护理等级即可,而实际上对程奶奶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其老年人能力等级为重度受损,存在跌倒、噎食、走失等风险。原告同时签署入住老年人管理规定、安全责任书、入住老人潜在意外风险告知书等作为合同附件,其中《安全责任书》中载明因老年人身体器官机能下降,存在意外跌倒、呛食、噎食等风险,监护人对此应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其相应责任。因此,被告主张用《安全责任书》排除自身相应责任。图为养老院小花园(图与内文无关,来自网络)经审理查明,2023年8月13日11时许,程奶奶于被告(养老公寓)处进餐,据监控视频记录(无声音),程奶奶起初系自主进餐,动作缓慢但能将食物自主送入口中咀嚼。一名护理人员注意到程奶奶进餐困难,便主动开始喂食;7分钟后,护理人员喂食频率加快;程奶奶摆手示意不再进餐,并要求掏出口中食物,护工用饭勺清理其口中残食;随后该护工去收取其他老人餐盘。几分钟后,另一护理人员前来收取程奶奶餐盘时注意到异状,并呼叫管楼护士赶到现场对程奶奶实施拍背、催吐、海姆立克急救法处理,随后将程奶奶推离餐厅并对其吸氧、吸痰、测量血氧等措施,被告遂送程奶奶往附近医院救治,后因吸入性肺炎进而引发重症肺炎、呼吸衰竭而离世。法院认为:程奶奶系于被告处就餐后送医救治,入院诊断为吸入性肺炎且查有气管食物残渣,可以认定其病症系进食过程呛噎引发,嗣后进行多处抢救,病情不断加重而致死亡,死亡原因载为重症肺炎、呼吸衰竭,可以认定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在发现程奶奶存在进食困难后,被告主动提供喂食服务本身并无过错,根据现场监控视频记录,被告护理人员喂食过程能够基本尊重程奶奶指示与意愿,不存在强行喂食情形,但喂食之前未让程奶奶处于正常进食姿态(如扶正头部),且从11时32分26秒之后喂食频率明显加快,其中多次喂送存在连续动作而占时相对较长,未谨慎全面考察程奶奶当时进食能力与身体状况而致呛噎情形发生,在程奶奶出现呼吸局促与呕吐异样并多次指示口喉部位不适之后,现场护理人员亦因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处置,虽然后续自行紧急处置以及送医抢救过程难言失当,但如前分析认定,被告应因其喂食现场所存过失诱发程奶奶肺炎并致最终死亡承担相当侵权后果,其通过《安全责任书》排除自身相应责任,不符合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法院不予采纳。程奶奶发生食物呛噎事故,被告喂食与处置过程构成诱因,亦有程奶奶身体机能与配合行为因素,所引发的吸入性肺炎嗣后多处救治过程病情不断演化加重直至死亡,期间存在多种可能因素介入,更有自身特殊体质缘故,无法全部归责于被告,兼之考虑原告未及时提交体检报告、坚持降低护理等级等情节,综合全案案情,法院酌情确定被告承担责任比例为40%。结合双方主张、相关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就本次事故损失项目本院分别核定如下: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护理费各项物质损失合计32.03万元,根据前文认定责任比例,相应赔偿为12.81万元(31.59万元×40%),原告作为程奶奶家属,必然遭受精神痛苦,综合考虑具体案情及各自过错程度,法院酌情支持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据此原告总计可获赔偿款额为15.81万元。被告虽已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但原告本案拒绝保险机构参加诉讼且不对其提出实体请求,被告可向相关保险公司另行主张权利。雨花法院判决,被告养老公寓向原告程一支付赔偿款15.81万元。延伸阅读38岁女子放弃北漂住养老院:在京工作11年 父母已去世7月31日,一段“38岁女子放弃北漂住进养老院”的视频登上网络热搜。 据拍摄者杨女士介绍,她曾在北京工作11年,后因生病选择放慢生活,回到东北找了家养老院休养。在养老院里,她每月只需花费2000元便可包吃包住。“已经来养老院3个月了,每天早睡早起,和老人们相处得也很好,也会帮他们写回忆录,生活作息规律,感觉每天精力都挺充沛。”杨女士曾在社交平台晒出自己的养老院日常杨女士说,她今年38岁,从小喜欢文学创作,偶然间接触到了影视行业,从事编剧工作,此前一直在北京等地工作生活。由于父母已去世,她在去年患病后,便打算去一个不曾去过的城市放松休养。“当时我就想找一个有吃有住的地方,就是想好好休息。”而她也在入住养老院后,渐渐喜欢上了“慢”节奏的生活,开始在休养期间将自己的日常生活写成文字或拍成视频发到网上。“但我没想到大家会喜欢看这些。”杨女士告诉记者,她虽不会一直居住在养老院,但还未确定离开的时间。“我在帮一位老人写回忆录,这不是一时半会能完成的,需要时间。我还打算在这儿为100位老人拍摄视频记录生活。”杨女士表示,她这样做的目的,除了记录老人们在养老院的真实生活,也是希望将老人们充满故事性的人生经历分享出去。“我并不在乎视频的传播效果,我只是觉得这个过程很有意义,让我感到满足。”杨女士所在的养老院系吉林市丰满区一家名为亿森林的养老院,兴建于2013年,总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内设5幢电梯楼房。该养老院负责人告诉记者,杨女士在网上所说内容均属实,他们收人没有特别的年龄或身体限制。“目前院里有520来人,最大的102岁,最小的是‘00后’。”由于当地物价较低,以及有部分政府补贴,因此养老院的入住费用也较便宜,“我们分为健康区、半自理区和护理区三个住宿区域,有2000元的,也有1300元的。”养老院负责人说。以下是红星新闻记者与杨女士的对话:住进养老院本为调养身体红星新闻:为什么会想着住进养老院?杨女士:之前的工作时常熬夜,很多时候我都睡不好,去年生病我住院了一个月,事后便想好好生活,停下自己的脚步,找个没去过的地方休养一下。当时我只是想找一个稍微大一点的、空气好的地方,在上网查看的时候偶然看到了这家养老院,觉得还不错,就想来住一个月看看。之所以会选择养老院而不是民宿、酒店什么的,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对养老院很好奇,想看一看它到底是什么样,是不是大家说的那么沉闷;二是,由于我生病,希望有个能调整作息,确保基本的医疗、饮食健康的地方,刚好养老院的老人们都睡得很早,且有针对老人的基本医疗条件,以及清淡、健康的膳食。这些都很符合我的需求。杨女士在养老院的生活照片红星新闻:现在的生活日常是怎样的?杨女士:现在作息很规律,晚上9点左右就睡了,不过早上会起很早。我每天都会看书,写小说,(帮老人)写回忆录。现在还会发抖音,拍视频等。偶尔天气好的话,我也会开展一些户外活动,比如出去做早操什么的。在养老院不会感到孤独或是无聊,这里的老人对我都很好奇,也很喜欢我。我之前是有自己的抖音号的,常在上面写小说,有老人的子女关注了我,不久很多老人就都知道了,他们就会和我聊天。一次,有个70多岁的阿姨给我说,她这一辈子经历了很多,命运挺坎坷的,但写不出来。我就给她说,我可以帮你写。也因此,我和老人们的互动多了起来,我们之间经常互相送吃的,相处得很好。红星新闻:目前的生活状态与以往有什么不同?杨女士:节奏不一样了,以前的工作很忙,长期熬夜,晚上睡觉还经常做噩梦。现在,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不做噩梦了,睡得很踏实。另外的不同,就是老人们都起得很早,大部分人可能四点多就醒了,这一点我需要去适应。至于像网友说的,年轻人突然从繁华便捷的都市离开会有不习惯的地方,对我来说却没什么大影响。可能由于生病的原因,我整个人都是一个很“慢”的状态,不管是走路还是做事,我都很慢,这就让我和老人们很合拍。而且,我也不想逛街什么的,因为我的身体还是会感觉疲惫,我比较喜欢静下心来看书、写字。计划离开前为100位老人拍视频红星新闻:这3个月里,你有什么收获?杨女士:刚来的那一阵,我晚上总醒,就发现在我对面的那栋楼老人大多都开着灯睡觉,而且我还看到有护理员每隔2个小时就会去查房一次,帮老人换尿不湿,让我觉得护理员是一个特别伟大的职业。另外,这3个月的相处也改变了一些我的想法和认知。在来之前,我对养老院是有一些排斥的——认为这里都是老人,会“死气沉沉”。但真的住下来了,才发现并没有那么“恐怖”,大家都很乐观,充满活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做。和老人们交流是很愉快的一件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经历,他们的故事或多或少的会成为我之后写作的素材、灵感,对我未来的创作是有帮助的。话题#38岁女子放弃北漂住进养老院#登上微博热搜红星新闻:打算一直住下去吗?杨女士:不会,我现在活得比较随意,不会想那么远,反正能住多久算多久,如果不想待了,随时也可以离开,这得看我身体的恢复状态。还有就是,我现在一直在帮一个阿姨写回忆录,这个并不是一两天、几千字就可以完成的,需要不断地沟通、交流,长时间的记录才能完成。我希望在我离开前能写完,把这个送给阿姨当作礼物。红星新闻:接下来的“养老”生活有什么打算?杨女士:3个月的养老院生活让我感触很多,特别是在和老人们交流过后,我特别想把他们的真实生活状态记录下来,不论是文字还是视频的方式。因此,我计划在离开前为这里100位老人拍视频。同时,也是想让大家都看一看真实的养老院是怎样的。这里有500多名老人,每个人的经历都不同,而且每个人的表达能力也不一样。我不会刻意去要求老人怎么表达、怎么做,我会选择自己去发现,在不打扰老人、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拍摄记录,再把他们的经历分享出去。目前,我已经为3位老人拍摄了视频,不过素材都还没剪辑,等弄好了后我会发到自己的账号上。我并不在乎视频的传播效果,我只是觉得这个过程很有意义,让我感到满足。

极目新闻记者 付瞰9月15日,多家媒体报道中国香港著名演员徐少强因病过世,并称该消息得到徐少强子女确认,香港知名影视人田启文也接受媒体采访透露了相关细节。媒体报道截图9月15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田启文,他表示,根据他多方打探确认,徐少强在9月1日因病离世,“为什么会等了半个月才有消息出来呢?因为徐老师去世后,他夫人帮他办完后事,也不幸去世了,好像听说是因为心脏病。所以(徐少强过世)这个消息就没有人来传达。”根据网络公开信息,徐少强的夫人比他年轻约30岁,二人于2005年结婚,夫妻俩婚后一直生活在北京。田启文在电话中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虽然他并不认识徐太太,但根据他得到的信息,在徐少强病逝后也骤然离世的,就是这位女士。田启文表示,自己得知徐少强夫妇离世的消息后非常震惊,所以找了多方朋友进行求证,“是证实过了,我才跟媒体发布的。”田启文在采访中称徐少强为“徐老师”,表示自己入行时拍的第一部作品就是与徐少强合作,从最初的电视剧《天蚕变》到后来的电影《武状元苏乞儿》,“我们都有合作,我跟徐老师很熟,一直很敬佩他的努力。”田启文对徐少强印象最深的一点是他的敬业精神,“他去拍戏的时候不用带剧本的,因为他都背得很好了,所以大家对他的评价都是很高的。”据田启文了解,近些年来,徐少强一直在横店拍戏,较少回到香港,所以二人一直没有机会合作。田启文告诉记者,大约在下周,将会有一场徐少强追思会在浙江横店举办。(来源:极目新闻)

迈合村带有奥运五环标识的村牌“车子不能过去,请停在外面。”最近几个月,广东湛江麻章镇迈合村每天挤满了人,因为这里是中国奥运史上最年轻“三金王”全红婵的老家。原本安静的村庄,仿佛在一夜之间变成景区。“泼天”的流量涌入,全红婵家门口变成“小食一条街”,游人从各地争相赶来,像旅游拍照一般不停地按下快门。从安静村庄变网红打卡地9月13日11时许,潮新闻记者来到迈合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格外醒目、带有奥运五环标识的村牌,和全红婵巴黎夺金的海报。络绎不绝的游客在此停留,模仿着全红婵获奖的姿势拍照。沿着村道步行约5分钟,就来到了全红婵家,一栋简朴的两层平楼,外墙没有光鲜的瓷砖,门前还有两棵凤凰树。全红婵位于迈合村的家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当日,是全红婵时隔两年回到家乡的第二天,家门口已围满了游客。院子外设置了围栏,一侧有“朋友,欢迎您”的巨幅海报,供游客拍照打卡。正值中午,从茂名骑摩托车赶来的高先生一下车便冲到门前,摆姿势、拍照,一分钟不到,才拉着女儿从人群中挤出身来。“女儿是全红婵的粉丝,我在抖音看到很多人来打卡,特地带女儿过来。”谢先生说。“我是跳水运动的爱好者,一直非常关注全红婵,她就是‘国宝’。”在深圳大鹏经营民宿的潘女士也是特意赶过来,她笑着说,“当地人非常热情,看到大家对‘国宝’的爱护,我很兴奋和感动。”游客潘女士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在村口的停车场,还有不少广西、湖南等外省的私家车。来自湖南的刘先生自驾前来,他告诉潮新闻记者,刷到网上的短视频后,趁工作日人不多,和妻子一起过来。“我们都是‘全宝’的粉丝,想看看她长大的地方,这里人太多了。”张先生说。在打卡的游客中,很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亲子团”,父母希望到此激励孩子学习全红婵不懈努力的精神。也有的是为了怀旧年少时的乡村生活,参加旅行社“全红婵老家一日游”的中老年群体。前来拍照打卡的旅游团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村民向潮新闻记者介绍,自巴黎奥运会全红婵夺冠以来,迈合村每天都在上演同样的情景。在全红婵家门前,一波又一波的游客排队打卡,甚至在台风“摩羯”登陆的那几天,也有游客到此。“小食一条街”摆摊收入高总面积6.46平方公里,有着500多年历史的迈合村,之前的标签是“革命老区村庄”。而全红婵的横空出世,让这个村庄变成了“奥运冠军之乡”,走进大众视野。这个夏天,随着人潮涌入,从村口到全红婵家门口的这条路开始有村民摆摊卖水。慢慢地,其他村民嗅到商机,也纷纷在家门口做起了小生意。“小食一条街”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潮新闻记者看到,在仅有200米的村道上,火龙果、菠萝蜜、拖罗饼、红糖等特产,牛杂、猪蹄、鸡腿、羊蹄等小吃应有尽有,连成了“小食一条街”。“我们摆摊已有一个多月,村里并没有收费。”街边经营汤粉店的全女士告诉潮新闻记者,自己和丈夫主要卖汤粉(面),人流量最多时,基本忙不过来。“暑期过后,每天营收稳定在700-800块左右,算是比较满意。”全女士介绍。除了本村的居民,在迈合村摆摊的也有许多外村的村民。在街边经营手打香拧茶的黄先生告诉潮新闻记者,自己来这的时间不长,但生意一直还不错。“暑期过后人可能少了一点,不过全红婵回来后,这两天人数又多了起来,对我们生意肯定是有帮助的。”谈及在此经营,黄先生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之情。村民嗅到商机纷纷在家门口做起小生意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据村民介绍,过去大家以务农为主,外出打工为辅,而全红婵热潮出现后,许多外出打工的村民也回到家乡摆摊。许多摊主告诉潮新闻记者,因为有了全红婵的出现,他们才会有此机会。一位卖甘蔗汁的村民告诉潮新闻记者,自己是家庭妇女,主要照顾小孩,现在也开始摆摊,“挣的虽不多,但可以补贴家用”。敞开怀抱,来的都是客这段时间的迈合村,戴着草帽、全身汗湿是许多村干部每天的工作状态。采访中,一些村干部告诉潮新闻记者,2021年夏天,全红婵一夜成名让这个小村子措手不及。而现在,村子放开怀抱,迎接各种机遇和挑战。面对蜂拥而至的游客,村委做了许多措施:设计宣传展板、搭建停车场,给全红婵家围上了栏杆,圈出一块打卡地。所以,游客来到迈合村看到的是:狭窄的村口,交警负责指挥交通;入村后,随处可见拉起的警戒线,工作人员日夜巡逻;在全红婵家门口,乡镇的民警和志愿者维持着秩序;小食街随处可见的垃圾桶,环卫工人来回清扫。交警负责指挥交通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刚来不久的志愿者刘先生告诉潮新闻记者,这里的志愿者主要是乡镇公务员,每天三班倒,上午八点到晚上十点。“工作其实不复杂,主要维持来往人流的秩序,有时也帮游客拍照、指路。”迈合村支书全南山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村里主要做的是维持好秩序,把服务给跟上。同时,他也表示,村委没有决定“封村”,大家来了都是客,只要不干扰到村民的正常生活就行。麻章共青团便民志愿者服务点 潮新闻记者 郑信鸿 摄记者手记:作为中国奥运史上最年轻的“三金王”,全红婵凭借过人的运动天赋以及活泼的性格,俨然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全民偶像”。奥运会过后,超高的人气使得她的家乡——广东湛江麻章镇迈合村,迅速成为了“网红打卡地”,家门口也变成了“小食一条街”。这一热闹景象,不仅体现出国民对全红婵的喜爱,也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了村里经济的发展。不过,全红婵现仍为未成年人,也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我们不应过多地干扰她和家人平静的生活。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彦霖 题图来源:潮新闻 图片编辑:徐佳敏来源:作者:潮新闻

9月12日,被终身禁足的前陕西长安竞技队球员丁捷发文,承认自己赛后收钱触犯了法律,但他表示自己没有出卖球队。“我出现违规违纪的比赛是在2021年12月8日,陕西长安竞技对阵南通支云的比赛,我们以2比1取胜,赛后收到7万元。这场比赛中我全力以赴争胜,没有出卖球队,也没有做对不起陕西球迷的事情。”“但我触犯法律了,已经积极接受处罚,向司法机关全额退款并缴纳了罚款。只是这次足协给出的处罚结果,相较以往案例过于严苛,让人难以接受。”丁捷曾在陕西长安竞技队踢球“我从六岁开始学习踢球,至今已经31年,我为足球献出了全部青春。我为辽宁宏运效力了12年,为重庆两江竞技效力了6年,欠薪909万,为陕西长安竞技效力了2年,欠薪近200万。因为热爱足球,在球队欠薪的情况下,我依然拼搏到最后,并帮助陕西长安竞技拿到中甲第五名的历史最好成绩。”“在2022年联赛结束后,球队面临足协准入困难,我第一个签署了放弃欠薪的工资确认表,我和留下的队员都希望球队能存活下去,但事与愿违,重庆两江竞技和陕西长安竞技相继解散,我的这两笔欠薪也成为一张废纸。”9月10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禁止参与足球活动的足球从业人员名单。经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审定,给予金敬道等43人终身禁止在我国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的处罚;给予巴合江·吾尔满等17人禁止在我国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五年的处罚。同时中国足协透露,已有44名涉案足球从业人员被法院依法作出判决,34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过在消息公开后,近日来已有将近10名被禁足球员公开“喊冤”。杨文吉称自己由于被长期欠薪,才会为了4万元而做出辜负球迷的事情另一位被中国足协终身禁足的球员杨文吉发文称,自己由于被长期欠薪,才会为了4万元而做出辜负球迷的事情。“现在回头来看真的很蠢,为了4万块钱,不光辜负了球迷,还换了缓刑3个月,背上了案底。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球员,没有多么高的道德水平,单纯想让家里人都过得舒服一点。”“如果能够重来,我肯定会好好踢球,努力奋斗,还中国足球一片净土。”相关新闻禁足球员杨文吉自述遭欠薪:若无机制保障球员权益,假球还会出现被中国足协终身禁足的杨文吉,在他社媒的致歉声明文章中详细描述了自己遭遇欠薪以及俱乐部如何通过准入的经过。相关内容如下:现在低级别球队有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俱乐部欠薪,发几个月欠几个月,如果你要自由身证明离队,俱乐部就会让你签无债权纠纷。我自己那一年也经历过这种情况,最后到整个联赛结束的时候俱乐部还拖欠四个月的工资,因为当时足协不断地催促俱乐部要尽快把拖欠球员的工资补齐,没有补齐的不允许参加新一年的联赛。所以到了新赛季开始需要球员签字准入的时候(这里也说明一下,足协要求每个队要签工资确认,足协嘴上说着只要一个人不签字就不让过准入,然后截止时间一拖再拖,等绝大多数人都签字了,少数几个人没有签字的,又以没有参与仲裁为由不承认俱乐部存在欠薪,即便你参加仲裁了,在仲裁结果公布之前,也属于争议欠薪。而当时仲裁开庭的周期少则三五个月,多则大半年。这期间即便你合同到期了,想去新的俱乐部也需要原俱乐部的自由身证明,那你想想,你都跟俱乐部有纠纷了,还能轻易拿到自由身证明吗?),俱乐部开始给我打电话说,要么先发两个月签字,要么过不了准入一分钱都没有了。面对这种情况我真得感觉很委屈,奖金一分钱没有就算了,连基本的工资都这么难拿到。但我作为球员,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选择相信俱乐部。等过了准入后,俱乐部还是没有补发那一年两个月的工资。我们球员又无处诉说,给足协通话,足协的答复是让球员与俱乐部商量。足协可以帮忙仲裁,但是仲裁期限很长,会错过一个转会窗口,所以很可能会导致很多球员半年无球可踢,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球员只能去签无债务纠纷而拿到自由身证明。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我们没有逃过法律的惩戒,中国足协也对我们进行了行业内最严厉的惩罚。我对我的行为真诚的表示忏悔,对所有惩罚都欣然接受,如果我的事情能够警醒其他球员,从此杜绝类似事件发生,那也是中国足球的一大幸事。可是如果不能为奋战在一线的中国球员建立起健全的完善的机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那自然而然会有一批又一批的球员或是以相同的方式,或是以不同的方式,损害着中国足球的利益。孙冬回应被禁足:足协公布的122场比赛里基本都是欠薪导致的孙冬发文回应被禁足,他表示足协公布的122场比赛里基本都是欠薪导致的。孙东曾在前江西北大门(江西庐山)踢球孙冬写道:我是被禁足的孙冬,在这跟大家说一说我经历的这些事,真实的情况。首先我跟江西的球迷说一声对不起,辜负了你们的爱,2016年我加入球队,我在球队7年,球队好或者不好我都在,江西队是一个小投资的俱乐部,就算金元时代的时候,有的人认为我们挣几百上千万,而我们超不过5万块钱,但是那个时候江西队是稳定的,不欠一分钱,我们享受着踢球的快乐2021年江西队开始欠薪了,我记得很清楚,那个时候我们在梅州赛区因为第一阶段大连赛区我骨折了,好了之后直接去的梅州赛区(因为疫情,分阶段比赛)各种原因的欠薪其实作为球员来说是可以体谅俱乐部和投资人的,晚个两个月发都没问题,因为疫情都有难处,互相体谅我觉得这很正常,在我们球员的体谅下,整整16个月没发钱,(如果各位敢兴趣可以去问问俱乐部的管理层和当时同样跟我遭遇的队员们教练员们)中国足协的年底签字,那就是一个摆设,给大家看的,让球员和俱乐部老总自己协商,然后俱乐部老总就会给你打一个电话,会跟你说孙冬年底签字了,你看给你百分之50行不行,要是觉得百分之50不行,那我们俱乐部就解散,你一分钱也没有,就这一句话,那换成任何人你会怎么选择呢,都已经快一年没发过钱了,你所有的付出换来的就是这么一句话,球员还有伤病康复,去医院拍核磁共振,康复的钱先自己垫上,然后等报销,我记得我之前有个报销3000来块钱到现在都没给报,更别说那些做大手术的球员了,然后你想要自由身,就给你签一个跟俱乐部没有任何财务纠纷,然后才会给你这个自由身证明,这就是咱中甲俱乐部做出来的事。2022年我的工资税前1万2,奖金老总说了赢一场10万(全队10万)这个奖金咱都不知道去哪了,在唐山赛区我们几个年龄稍微大点的去要过一次钱,然后就是告诉我们先完成比赛,钱哪天哪天肯定发,那年就发了3万多块钱吧。和我一屋的小孩一个月就3000块,一样也是一直欠。球员不如农民工兄弟,农民工兄弟有地方要钱,但是球员找中国足协仲裁,那就是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只,然后给你一句和你的俱乐部商量,足协每年的保证金不保证球员欠薪的利益,那保证的是什么东西?这个事我做错了吗?我确实是做错了,我也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我不应该这样做,但是我当时为什么这样做,各位我真的没有办法,因为我从小踢球,我也只会踢球,别的真的是不会,我也是30多岁的人了,我有房贷,有家庭,有父母,需要我挣钱养这个家,我也有跟大家同样的压力,我得挣钱生活,我长时间的不发钱,我的房贷只能跟父母去要,我30多岁人了每个月都要跟父母去要这个钱,真的是很难受,我出事的那场球是11月份的足协杯,我涉案的金额2万4千块钱,那场比赛我也没上场,如果说我想通过这个东西来多挣钱,多获取利益,我可以挣的更多,但是我当时的想法是够还个房贷钱就可以了,我不想通过这个让我发家致富,我很明白歪歪道上不了天,我问过警察叔叔,我说如果这么长时间的欠薪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会怎么样,他笑了笑,跟我说也挺同情我们这种在低级别联赛踢球的低级球员,工资也不是很高,还面临各种生活压力,但是没办法赶上了,长期的欠薪让我没办法不这么做,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我是个爷们我承担我自己做过的错事,我只是不想让父母那么大压力,让家里过的舒服一些,对不起我的家人,跟着我担惊受怕,只是希望以我这个事来让大家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在中国足协公布的122场比赛里基本都是欠薪导致的,换句话说哪个球员不想好好踢球,每个月能正常发工资的情况下,谁愿意冒这个险,球员不想每个月按时领工资好好踢球吗,但是球员领不到工资呀,逼的像我这样的低级别联赛的球员不得不这样做。踢球能踢几年呢,青春饭加上退役之后都不一定再能有工作。欠薪不解决类似的事还是会发生的,如果有天解决了,那我也真的为中国足球高兴,也算是为了中国足球出力了。回过头来看看换来了期徒刑8个月,自由比什么都重要各位,能看完也辛苦各位了,只是讲了一点我本人的经历,确实没什么文化水平,也没多高的道德水平,字是真真实实自己码的。我就是一个普通的球员。 “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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