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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监狱》高清完整版-免费在线观看 - 星辰影院|「悪かったなcワタナベc今日は」と彼は言った。「俺はハツミを送っていくからcお前一人であとやってくれよ」

2024-09-20 09: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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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收改革经验成果 推动深化国企改革

  新公司法设专章完善国家出资公司规定

  本报记者 李立 娟

  国企改革取得丰硕成果

  新公司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新公司法所称国家出资公司,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国家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这符合当前国企改革的进展情况,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已经成熟定型,国企改革专项行动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成果,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并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企混改中心负责人朱昌明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成熟定型,新公司法需要充分吸收并提供法制保障,补齐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法治短板,进一步推动企业真正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营。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同样认为,经过多年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一些集团公司也不再是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具体而言,有些搞了“央地合作”模式,例如南方航空集团、东方航空集团;有些是新成立的央企,例如中国稀土集团、中国物流集团;有些是整体股改上市的国有银行;还有些是10%的股权划转社保基金理事会的中央企业。一家国有独资公司改革之后,变成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原先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就不再适用了,可能成为特别规定的“漏网之鱼”。因此,新公司法的修订创设了一个“国家出资公司”概念,将特别规定的范围扩充到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至于是股份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在所不问。新公司法的这条新规符合国企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另外,吴刚梁认为,国家出资公司特指一级公司。子公司混改与股权多元化早已成为常态,按照国家出资公司所出资企业的规定适用即可。

  国家出资公司亮点突出

  新公司法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被看作此次公司法修订的一大亮点。

  “新公司法专设一章来规范国家出资公司,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国家出资公司的框架体系。”朱昌明说,首先,国家出资公司是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也就是一级公司,公司类型有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国家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这为以后央地合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另外,仅仅对国家出资公司的组织机构作出特别规定,国家出资公司设立的子公司适用公司法的其他规定。

  “为以后国资集中监管提供法律支撑。”朱昌明进一步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是国资改革的方向,目前除了各级国资委外,财政部门以及众多部委都有监管的国有企业,新公司法明确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这为以后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提供法律支撑。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认为,新公司法提出了“国家出资公司”的概念,是此次公司法修订的一个亮点。“国家出资公司”概念的提出,主要是适应这些年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果,混改企业中出现了大量不是国有独资的公司,已经无法涵盖所有的国有企业。此外,新公司法对国有出资公司的出资人以及党建作了专门的规定,与之前的公司法相比更加完善。

  朱昌明认为,新公司法进一步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特别是明确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目前国有独资公司均已经取消监事会,新公司法也从法律上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针对国有独资公司也作出单独规定,即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新公司法授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是从管决策也要管监督的角度作出的规定,将大大强化监督力量。

  为风险防控提供法律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

  吴刚梁认为,本条规定实际上提到国有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三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是防范风险、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要求。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加强合规管理是目前国企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实际工作中,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这三个体系存在一定的重叠,需要协同和整合相关职能,统一管理平台。目前国有企业正在利用加强合规管理的时机,探索符合自身情况的“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模式。从法理上,新公司法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仅适用于国有企业一级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适用新公司法其他条款即可。但是,由于近年来国有企业资产下沉,业务与人员也下沉,国有资本存在“穿透式”管理的特点,因此各级子公司也参照一级公司的治理模式,比如党组织前置程序、设置职工董事、外部董事过半数、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分设,等等。

  在胡迟看来,这是这些年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加强公司治理、加强内部监管、风险控制的成果,反映在新公司法里,完善补充了新公司法内容。

  朱昌明同样认为,新公司法明确了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这是将防范风险上升为法律规定,为国企“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提供法律支撑。

孙冠儒(记者 张珊云)09月20日,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孙冠儒(记者 吴与雄)09月20日,黎巴嫩激进组织真主党周五表示,哈马斯领导人叶海亚·辛瓦尔在“消失近一年”后,给真主党领导人哈桑·纳斯鲁拉写了一封信,信中他重申了打击以色列和支持“抵抗轴心”联盟的决心。辛瓦尔本周持续发声(资料图)真主党在其社交账号上分享了这封信。据报道,被相信仍然在加沙地下坐镇指挥的辛瓦尔告诉纳斯鲁拉,哈马斯将沿着其遇害前任伊斯梅尔·哈尼亚所采取的抵抗道路前进。在致纳斯鲁拉的信中,辛瓦尔发誓将继续保卫耶路撒冷,“直到占领者从我们的土地上被驱逐和消灭,建立我们拥有完全主权的独立国家,并将其首都定为耶路撒冷”。辛瓦尔是以色列的头号通缉犯之一,自去年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以来就一直下落不明。近一年来,他从未公开露面——直到本周。据哈马斯的社交账号显示,本周二,辛瓦尔发表了去年10月7日以来的第一份声明,祝贺阿尔及利亚总统阿卜杜勒马吉德·特本在选举中获胜。第二天,他的办公室表示,他写信感谢那些对哈尼亚之死表示哀悼的人。随后,本周五他给纳斯鲁拉写的信被公布。加沙作家兼时事分析家穆罕默德·谢哈达说,在给纳斯鲁拉的信中,辛瓦尔传达的信息是:“我还活着,我完全掌控着局势。我一直更新信息,了解加沙以外发生的一切。”谢哈达称,(辛瓦尔)想表明他有能力在多个方面采取行动。谢哈达分析称,辛瓦尔的信件,其目标受众主要是以色列,他试图向以色列方面表明,尽管他们试图找到他,但他仍然能够不受干扰地工作。谢哈达补充道,另一个目标受众是哈马斯,包括“该组织内部的怀疑论者,甚至卡塔尔、美国和埃及等调解人,因为他们一直怀疑,他是否能够在加沙隧道中履行领导角色。”哈尼亚7月在伊朗首都德黑兰遇刺后,辛瓦尔被任命为哈马斯政治领导人。与前任相比,辛瓦尔在与以色列打交道时态度更为强硬,他倾向于和真主党等盟友合作并建立更紧密的关系。红星新闻记者 范旭此前报道外媒:哈马斯领导人辛瓦尔身着女装混入人群 躲过追杀中新网8月28日电 综合外媒报道,过去数月以来,美国和以色列投入了大量资源,试图找出哈马斯领导人辛瓦尔。而就在大约10天前,以军被曝错过了在加沙一条地道里抓获辛瓦尔的机会。报道称,辛瓦尔“身着女装,混入人群”,以此躲避以色列的追查。图为《镜报》报道截图“身着女装”,躲避追杀塔斯社8月26日援引以色列《青年报》称,大约10天前,以色列军队错过了在加沙一条地道里抓获辛瓦尔的机会。消息人士称,辛瓦尔曾躲在那里,“他的咖啡都还是热的”。该报道还称,自那以后,辛瓦尔“一直试图身着女装,混入人群”,所以没有被以色列无人机发现。《纽约时报》8月25日也报道称,辛瓦尔可能已经离开了他曾经长期躲藏的地道。早在2024年1月底,以军曾突袭了加沙地带南部一处精心设计的地道群,因为有情报显示辛瓦尔躲藏在那里。报道称,事实证明,辛瓦尔的确曾在那里躲藏。不过,就在几天前,他离开了位于汗尤尼斯市的地道,只留下了许多文件和成堆的以色列谢克尔。目前,哈马斯方面暂未对此消息进行回应。仿若“鬼魂”,行踪成谜据路透社报道,辛瓦尔现年61岁,出生于加沙南部城市汗尤尼斯的一个难民营,被以色列视为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袭击的主谋之一。当地时间2024年8月6日,辛瓦尔接替在伊朗首都德黑兰遭袭身亡的哈尼亚,成为哈马斯政治局新任领导人。《纽约时报》报道称,对以色列和美国二十多名官员的采访显示,过去数月以来,美以两国投入了大量资源,试图找到辛瓦尔。辛瓦尔被指已成功“隐身”超10个月(资料图)早在2023年10月7日的袭击发生后,以色列国家安全局总部内部就建立了一个小组,其唯一任务是找到辛瓦尔。报道称,在巴以冲突的最初几周,以色列情报和军事官员认为,辛瓦尔居住在加沙城地下的地道里。加沙城是加沙地带最大的城市,也是以军最早瞄准的城市之一。以色列情报官员还认为,至少在冲突的前六个月,辛瓦尔身边一直有家人陪伴。此外,在地下生活期间,辛瓦尔“坚持在电视上观看晚上8点的新闻”。后来,辛瓦尔搬到了他的出生地汗尤尼斯,可能偶尔会从那里穿过隧道前往拉法市。与此同时,美国也与以色列共同建立了一些渠道,分享有关辛瓦尔和其他哈马斯高级指挥官的信息。特别是,《纽约时报》指出,美方帮助部署了探地雷达,以此绘制加沙地下长达数百英里的隧道地图,并将这些图像与从被俘的哈马斯武装人员和从大量文件中收集的情报相结合,从而构建出更完整的隧道网络图景。以色列军方公布了一段去年十月拍摄的视频,据称视频显示辛瓦尔穿过加沙的一条地下隧道还有美国和以色列官员认为,辛瓦尔很久以前就放弃了电子通信。据信,辛瓦尔可能通过信使网络与他领导的组织保持联系,该系统如何运作仍然是一个谜。《纽约时报》形容称,辛瓦尔“像是一个鬼魂”,很少公开露面或者对追随者发布信息。这一次,他再次逃离了美以两国的追捕,行踪依旧成谜。

小杨哥与辛巴两大头部带货主播纷争未平,小杨哥带货的一款月饼产地又遭质疑。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主播前不久带货的一款“美诚月饼”引起外界关注,因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在介绍这款月饼时着重强调“香港”字眼,但这款月饼是不是香港传统品牌受到质疑。随后,便有媒体从生产企业方证实该款月饼产自广东,且目前在香港没有销售。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美诚月饼的品牌运营方为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诚食品公司”),生产厂家为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均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两家公司自称,其母公司为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美诚集团公司”)。位于广州花都区狮岭镇的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美诚月饼的生产厂家 图/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美诚科技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香港美诚集团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香港美诚集团公司于2023年、2024年在香港注册了多个与月饼有关的含“美诚”字样、图样商标,其中,“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于2023年9月22日,差不多刚满一年。面对“美诚月饼在香港买不到”的质疑,澎湃新闻以消费者名义咨询美诚月饼的官方网店客服,其回复称,该品牌是在香港注册并拥有商标注册证书,在广州和佛山设立了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当问及月饼是哪里的,客服回复称“广东的”。9月14日,根据工商登记地址,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探访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发现该地址处于空置状态。在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门口,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针对外界关心的美诚月饼是否在香港销售、线下是否有卖到200多元、其香港公司是不是空壳公司等问题,他们会记录下来,之后会统一回复。随后,澎湃新闻致电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其称当前太忙了,只能后面再和媒体沟通。不少网友认为,相关主播的带货话术会让消费者误以为美诚月饼是香港传统品牌,甚至产自香港,存在误导性。对此,有律师认为,若主播的带货话术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品牌虽注册于香港,但跟香港本地产品联系甚微,则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规定,有很大的误导性,可能构成虚假宣传,甚至涉嫌消费欺诈。备受质疑的“美诚月饼”临近中秋,随着多位头部主播直播带货,“美诚月饼”销售火爆。美诚月饼的官方网店名为“美诚礼食品旗舰店”。公开报道显示,据第三方数据平台蝉妈妈数据显示,在销售额方面,过去一个月美诚礼品牌在抖音销售额约为5000万元-7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至2500万元销售额来自品牌自营。达人带货方面,美诚月饼近30天为其带货的达人销售额前3名均为三只羊主播账号,分别是嘴哥、曾志伟、三只羊网络,其中嘴哥和曾志伟带货500万元至750万元;三只羊带货100万元到250万元。美诚月饼受到质疑,源于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主播在直播带货时的宣传推荐。据多段直播切片,小杨哥在直播推荐该月饼时,使用了“香港美诚”“大牌子”“高端品牌”“香港美诚你在线下买200多块”等话语。小杨哥还称,去年就和对方有合作,在直播间推荐过该月饼。不少网友认为,小杨哥及其旗下主播的上述带货话术,会让很多消费者认为该月饼是香港传统品牌,甚至产自香港。美诚月饼网店客服回复称月饼产自广东随着“美诚月饼在香港买不到”的消息被爆出,小杨哥团队及美诚月饼厂家受到质疑。根据网友晒出的照片,在部分美诚月饼的包装上,印有“香港”“香港美诚”等字样,有些采用了繁体字。在美诚月饼的官方网店,其产品介绍页面称,美诚月饼是香港美诚集团旗下品牌。澎湃新闻以消费者名义咨询“美诚礼食品旗舰店”客服,其回复称,该品牌是在香港注册并拥有商标注册证书,在广州和佛山设立了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当问及月饼是哪里生产的,客服回复称“广东的”。面对外界质疑,美诚月饼网店客服曾回复消费者称“保持中立”针对香港是否能买到美诚月饼的问题,客服未正面回应,仅回复称:“美诚品牌业务立足于布局全国市场,我们有全国代理经销商,美诚月饼也有进驻线下大型商超,因此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有售卖。”据多家媒体报道,有记者通过香港最大的网购平台HKTVmall检索“香港美诚”“美诚月饼”等均未获得相应结果;还有记者联系到“香港美诚月饼”的多位代理商,对方均表示 “这家公司在香港没有门店”,产地基本都是广州和佛山。另有香港居民向媒体表示,在香港未看到美诚月饼销售。美诚月饼网店客服此前回复媒体称,目前在香港线下暂无门店。在直播间,美诚月饼有99元3盒、169元3盒等不同款式。小杨哥曾称该月饼是高端品牌,线下购买要200多元。这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美诚月饼官方网店的价格显示,有单价几十元的月饼出售。此外,还有网友质疑称,美诚月饼的取名、外包装等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香港知名月饼品牌——美心月饼。产自广东,商标于一年前在香港注册据网友晒出的美诚月饼包装盒照片,美诚月饼系香港美诚集团公司所有,其品牌运营中心为广州美诚食品公司,生产商为广州美诚科技公司以及佛山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广州美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300万,成立于2014年4月17日,地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其法定代表人、最大股东为李水清,第二股东为张绍灯。广州美诚食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于2019年4月24日,地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今年7月,其法定代表人由李水清变更为张绍主。不到一个月后,其法定代表人由张绍主变更为张绍灯。目前,该公司最大股东为张绍主,第二股东为张绍灯。佛山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于2023年2月17日,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其最大股东为张绍灯。在网上的招聘信息介绍中,澎湃新闻注意到,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声称品牌归属于香港美诚集团公司,但工商资料表明,广州美诚食品公司、广州美诚科技公司与香港美诚集团公司之间并无股权关系。“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澎湃新闻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查询发现,香港美诚集团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5日,晚于广州美诚科技公司,成立时的股本为1万元港元。该公司创办成员也是李水清,地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某小区;而该公司秘书(法人团体)由成立时的海铭国际企业秘书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几经变更成了现在的世侨商务(香港)有限公司。澎湃新闻进一步通过香港知识产权署查询发现,香港美诚集团公司在香港已注册有“美诚”“美诚饼艺”“香港美诚月饼”“美诚生活”等字样、图样商标十余个,注册类别集中在第29类、30类、35类,其中“美诚礼”字样、图样商标注册较早,为2019年4月25日,即在该公司成立的十天后。而在第30类(包含月饼)注册的商标有六个。其中“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美诚”“MEISUN美诚”“MEISUN LIFE 美诚生活”“MEISUN FINE CAKE 香港美诚饼艺”“MEISUN 美诚 香港 冰皮”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日期分别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4月10日、2023年9月22日、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29日。也就是说,“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商标注册日期还差几天才满一年。香港美诚集团公司在香港已注册商标情况 制图/陈绪厚值得一提的是,按照香港知识产权署公布的规定,商标注册处处长接纳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此外,商标注册处处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中公布有关的注册公告。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但实际注册日期则会晚几个月,最长为晚六个月。目前,网络可查询到多篇宣传美诚月饼的文章,其中一篇介绍称,“2019年,张绍主先生创立了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美诚品牌从无到有,经过四年时间的发展,如今已打造成为三个生产基地规模,旗下更拥有‘美诚饼艺’、‘美诚礼’、‘美诚月饼’、‘MEISUN’等众多知名节礼食品商标品牌。”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广州花都区一处创意园,目前该地址处于空置状态工商登记地址显示,广州美诚食品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某创意园内。9月14日,澎湃新闻实地探访发现,该创意园较为偏僻,附近多为物流公司。广州美诚食品公司登记的地址处于空置状态,其门口、内墙都贴着一家传媒公司的名称。记者多次拨打广州美诚食品公司的电话,电话无人接听。该创意园负责招商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广州美诚食品公司在这里曾租下100多平方米,但没过多久,就搬走了。约20分钟后,该工作人员又改口称,上述空置、贴着其他公司名称的办公场所仍属于广州美诚食品公司,因最近忙着月饼的生意,所有人员搬到花都区狮岭镇去了。在花都区狮岭镇,澎湃新闻找到了广州美诚科技公司,该公司大楼门口挂着“香港美诚食品”的字样。面对记者来访,门口的保安很警惕,阻止记者拍照,并称没有预约不能进入。广州美诚科技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不接受采访,他们已关注到当前的舆论,后面会考虑统一回复。没过多久,另一名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出来与记者见面。针对外界关心的美诚月饼是否在香港销售、其线下售价是否有200多元、其香港公司是否系空壳公司、主播带货话术是否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该工作人员称,这些问题他都已经记录下来,后面可能会有统一回复。之后,澎湃新闻通过电话与广州美诚科技公司一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称现在太忙了,只能后面再和媒体沟通。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网友晒出的截图,美诚礼食品官方旗舰店客服回复消费者时称,对于近期三只羊网络的舆论,美诚深感作为三只羊网络直播的合作品牌方,所处的位置既敏感又充满挑战,“我们始终保持中立立场,不介入参与及不发表任何形式的言论”。律师分析:可能会误导消费者,或构成虚假宣传美诚月饼以香港高端月饼品牌宣传销售,引起外界广泛质疑。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月饼带有一定的地域性,商家、主播宣传月饼带有“香港”二字,称是香港品牌,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解,认为该月饼是香港传统月饼品牌,甚至也产自香港。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建勋律师也表示,销售时宣传是香港品牌月饼,但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它仅是在香港注册了商标,月饼都在广东生产的事实,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会让消费者误解该月饼是在香港生产的,属于误导性宣传。赵良善表示,若主播打着“香港”这一地域的旗号售卖月饼,使消费者误认为月饼的产地就是香港,而且消费者也是冲着“香港”二字购买的,但实则香港并不生产或销售该品牌月饼,这种混淆视听的行为,涉嫌消费欺诈。从另一角度来看,主播售卖月饼,暗指月饼与香港有关联,且在直播平台广而告之、公布于众,若与事实不符产生误导,则涉嫌虚假宣传。赵良善表示,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对其行政处罚。据此,如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虚假宣传成立,销售方及带货主播将面临行政处罚。廖建勋表示,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可见,直播间在推销产品时应该真实、准确地介绍产品的产地和品牌背景,避免误导消费者。从广告法的角度来看,上述直播带货模式或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涉嫌违反广告法规定。廖建勋进一步分析,一方面,若品牌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可能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主播在直播带货时以“香港品牌”为卖点,可实际上是品牌运营公司隶属的公司注册于香港,跟香港本地产品联系甚微,这与消费者基于品牌名称所产生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另一方面,主播在直播时强调“香港大牌”,若在香港既无线上销售、也无线下销售,显然与真实情况不符,存在让消费者误解的广告内容;此外如果“香港美诚”月饼的实际产品质量与描述存在较大差异,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廖建勋提醒,主播带货、广告营销等应注重产品的真实性和品牌宣传的准确性,要规范直播带货行为,为消费者们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产品信息。赵良善也表示,对于平台而言,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消费者网购时要谨慎、擦亮眼睛。针对该事件,人民网刊发评论称,应该说,无论生产企业还是销售者,打的是“马虎眼”,玩的是“信息差”,以此“蒙蔽”消费者,赚得盆满钵溢。从法律上,无论生产还是营销都需遵纪守法,而像这种品牌在香港、销售“专供”内地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不可轻下结论,当由权威机构认定。有网友认为,“疯狂小杨哥”营销香港美诚品牌,对消费者构成误导,涉嫌欺诈,应承担法律责任。这种判断是否属实,应交由法律裁定。可确定的是,无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食品安全法,都明确了相应的法律界限,主播带货时,一旦突破底线、挑战法律,就难逃法律规束。该评论写道,各路“网红”月饼纷纷亮相,让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这是好事。但是,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红”月饼,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保持冷静,防止被忽悠。同时,还要理性消费,增强维权意识,遇到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双节”网络经营活动,需要多管齐下。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平台内经营者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并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等。网络主播带货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见利忘义,更不能为了牟取畸形利益而践踏法律。澎湃新闻注意到,针对美诚月饼引发的质疑,罗永浩在直播中表示,凡是在“交个朋友”直播间买过美诚月饼的消费者,将获得退一赔三。公开报道显示,针对此事,“交个朋友”回复媒体称,“据悉,该品牌注册在香港,生产在广州。是否涉嫌宣传违规尚无结论。交个朋友方面也表示还在核查中,如果产品产地与宣传、实物标识不符,会安排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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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秘术录》

文章来源:牛弹琴公号德国干了一件傻事。不仅傻,而且损人不利己,更传递错误信号。什么事?9月13日,德国两艘军舰,“巴登-符腾堡”号护卫舰和“法兰克福”号补给舰,过航了台湾海峡。看德国媒体的报道,声称这还是20多年来,德国军舰第一次通过台湾海峡。没具体看统计,也不知道真假。但如果是真的,20多年来一直没这样做,为什么德国军舰偏偏现在要来?德国国防部长皮斯托留斯13日的解释是,当时德国军舰从韩国去菲律宾,穿越台海是“最短的路线”。他并且补充:“考虑到天气条件,这是最安全的航线。这些是国际水域,所以我们要穿过它们航行。”什么意思?1,这是最短路线。2,天气糟糕,这是最安全路线。3,这还是国际水域。感觉言辞凿凿,但这明显都是托词。我看到,9月14日,我东部战区新闻发言人李熹海军大校明确表态,就一段话:9月13日,德“巴登-符腾堡”号护卫舰、“法兰克福”号补给舰过航台湾海峡并公开炒作。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组织海空兵力全程跟监警戒。德方行为增加安全风险、传递错误信号。战区部队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坚决反制一切威胁挑衅。一些的措辞,比如我们全程跟踪警戒,我们保持高度戒备等,我们都比较熟悉。但最核心的是这一句:德方行为增加安全风险、传递错误信号。德国两艘军舰过航台湾海峡(资料图)此前一天,中国外交部记者会,路透社记者就相关问题提问,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也明确表态: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台湾问题不是什么航行自由问题,而是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我们尊重各国依据中国法律和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在相关海域享有的航行权利,但坚决反对打着航行自由旗号,挑衅和危害中国主权和安全。毛宁记者会上就相关问题表态(资料图)德国啊德国,你打着航行自由的旗号,挑衅和危害中国主权和安全。德国不知道问题严重性吗?应该知道,所以,德国一方面军舰穿越台海,另一方面竭力低调,还找了个理由“考虑到天气条件,这是最安全的航线”。我看到,德国这样的骑墙做法,有德国媒体都看不下去。德国《法兰克福汇报》就撰文说:“一向喜欢表现得很潇洒的(德国)国防部长,现在为两艘德国军舰穿越台海提供的理由,说这是最短的路线,且是考虑天气情况下最安全的选择——这听起来很德国,很简短也很谨慎,并不具有多少火药味。”嗯,听起来很德国。文章接着说,“但是有两点,柏林方面不应该忘记:首先,如果要更好地贯彻对华政策和亚洲政策,德国需要加强对外贸易的多元化。然而现在德国对中国的依赖性仍然很高,政界也没有采取多少应对措施。其次,德国联邦国防军不必去威慑中国(也根本做不到),而应该去威慑俄罗斯。德国国防政策的重点在欧洲,而不是远东。”当然,这是德国媒体的看法,观点也未必都正确。但有一点也是很清晰的,德国你威慑不了中国,你这样做,完全是没事找事,自找麻烦。最后,怎么看?完全个人观点,还是粗浅三点吧。第一,德国,就是想低调地献个投名状。献给谁?献给西方,更献给美国。尤其考虑到俄乌冲突,德国和美国矛盾很多,在台湾海峡一本正经地来打卡一下,也是让美国放心,我和你站在一起。另外,为了缓和中国的愤怒,德国国防部长又特意找了个天气的理由,因为走这里“最安全”。德国啊德国,毕竟也是西方响当当的大国。但用一位网友的话说,这次穿越台海,更展现了“替帝国老板跑腿时的艰辛与卑微”。图为环球时报英文版制作的漫画图第二,德国,确实传递了错误的信号。什么错误信号?这不会带来安全,反而增加风险。这根本不是航行自由问题,而是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打着航行自由旗号,其实是挑衅和危害中国主权和安全。而且,这也不符合两国关系大局,损害中国人对德国的友好感情。试想一下,如果中国军舰,也去佛罗里达附近这样走走,也去英吉利海峡附近这样走走,也去德国附近这样走走,美国会乐见?英国会高兴?还是德国没任何意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第三,我们,还是要保持清醒和冷静。清醒,是因为这个世界,总有人唯恐天下不乱。以前是英国军舰、加拿大军舰,更频繁的是美国军舰,现在又是德国军舰,纷纷来台海打卡。什么打卡?不过是展现一下存在,制造点流量而已。当然,也不排除其他一些国家军舰,也会来此向美国献上投名状。冷静,是因为国际斗争更加复杂和尖锐。我们斗智斗勇,不惹事更不怕事。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所以,不管哪国军舰来,只要不怀好意,我们自然会跟监警戒,自然会保持高度警备,自然会反制一切威胁挑衅。毕竟,这里是台海,事关中国核心利益。毕竟,今天的中国,不是伊拉克,不是利比亚,也不是叙利亚,更不是120年前的中国。毕竟,外国列强架起几门大炮就能打开中国大门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德国啊德国,这份投名状,真够傻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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