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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tv下载|「あの人も大好きだよ。いい人だね」

2024-09-18 14: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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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刚称,今年,全军各级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深入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大力推动军事训练转型升级。

  一是大抓基础训练。落实全军基础训练现场会精神,全面推开专长化任教、集约化组训、模拟化训练、标准化考核组训模式方法,广泛开展群众性练兵比武活动,不断筑牢打胜仗的根基“底盘”。

  二是大抓对抗训练。构设复杂训练环境,逼真模拟作战对手,大力开展指挥对抗、实兵对抗演练,突出抓好昼夜连续对抗训练,强化极限边界条件下训练,不断摔打锤炼部 队。

  是大抓联合训练。深化联战联训,加强军事斗争一线任务练兵,广泛开展实景化联合演练,加大军兵种联合编组、互为对手、互为条件训练,加快提升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

吴东侑(记者 刘育轩)09月18日,刚刚在朝鲜国庆日宣称要“倍增”核武器的金正恩,很快就出现在核武器研发一线。据朝中社9月13日报道,金正恩近日视察了朝鲜核武器研究所和武器制造级核物质生产基地。韩国总统室官员表示,韩方正密切注意有关情况,对于朝鲜是否可能进行第七次核试验“不排除任何可能性”。这次视察并无太多高级官员跟随。在朝中社发布的照片里,跟随金正恩进入铀浓缩基地控制室和生产现场的部长级官员,只有身穿白色工作服的劳动党中央军需工业部第一副部长洪承武。他也是这些画面中极少数脸部没有被打上马赛克的人。根据韩美政府的信息,洪承武今年已经82岁,他的职业生涯几乎贯穿朝鲜核事业发展的整个历程。这位“元老”再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有可能意味着他将以一种高调的方式结束自己在军需工业部的生涯。金正恩视察核武器研究所和武器制造级核物质生产基地,洪承武(右一)陪同。(图片来源:朝中社)朝鲜核武器研发的神秘负责人目前,外界所知洪承武的个人信息,大多来自美国史汀生中心的知名朝鲜人事问题专家迈克尔·麦登。麦登对《中国新闻周刊》介绍,早在1994年《朝美核框架协议》谈判期间,洪承武与美国代表团成员就有一些接触。正是从这些和洪承武接触过的人口中,麦登得知洪承武是一位核工程师,曾在苏联或中东欧学习。20世纪90年代之后,洪承武曾扮演宁边核设施反应堆的“总工程师”角色。那时,朝鲜官方媒体还没有关于洪承武的报道。但到2010年,当朝鲜将核武器、核载具(洲际弹道导弹)及航天研发机构整合为劳动党中央机械工业部(后改组为军需工业部)时,洪承武已经在这个系统内担任了较高职务。第二年,时任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日去世,洪承武在治丧委员会名单中位列第126名。洪承武在朝鲜媒体中频繁露面,则是在金正恩成为最高领导人之后。麦登观察到,和父亲金正日不同,金正恩会在核武器问题上召开“更具开放性”的会议,同高级科学家、工程师直接见面,这使得负责具体研发事务的专家型干部得以和新领导人建立个人联系。导弹工程师赵春龙和核工程师洪承武成为其中的佼佼者,赵春龙如今担任劳动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军需工业部部长。2012年12月,在金正恩同“银河3号”运载火箭发射参与人员合影留念时,朝中社发布了一张他和洪承武在拍照前亲密互动的照片。2013年1月,朝中社报道了金正恩主持召开“安全和外交方面负责人协商会议”,洪承武和人民军、外务省的负责官员一同列于出席名单,排位高于外务省第一副相、负责对美谈判的金桂冠。梳理朝鲜媒体报道可知,洪承武真正负责的事务,一直是朝鲜的核武器试验。2013年2月,朝鲜第三次核试验成功后,金正恩与有功人员合影,洪承武在列。2016年1月,在第四次核试验成功的庆祝仪式上,洪承武是第一位获得金正恩亲自颁发勋章的干部。2017年9月,朝中社在第六次核试验前的数小时发布照片显示,在金正恩检查即将试验的氢弹时,洪承武站在他身旁。试验成功后,洪承武又参与了金正恩和有功人员的合影。一个月后,洪承武被增补为劳动党中央委员。然而,第六次核试验成为朝鲜迄今为止进行的最后一次核试验。次年,朝鲜半岛局势转暖,金正恩和时任韩国总统文在寅、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会晤,“半岛无核化”又被提上日程。虽然洪承武在2019年被提升为军需工业部第一副部长,但从2018年开始,他平均每年只在朝鲜官方报道中出现一两次。2021年,他出现在劳动党八大的新闻公报中。2022年,他位列人民军元帅玄哲海的治丧委员会名单里。然而,随着半岛局势自2022年开始急剧恶化,朝鲜加速核武库“倍增”计划,洪承武2023年和2024年的“出场”,都是陪同金正恩视察核武器研发机构。麦登认为,洪承武的出场次数减少,并不意味着他远离权力中心,相反,“自他被提升为第一副部长后,他很可能也参与导弹等核载具的研发工作”,只是由于依然主管核武器研究所,所以并不在其他试验活动的报道中出现。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2022年以来,军需工业部下属导弹、太空研发机构,分别重组改建为导弹总局和航空航天技术总局。麦登认为,在核弹头生产也在“倍增”的情况下,朝鲜核武器研究所可能也经历了一些改革,只是没有向外界披露。历史上,朝鲜的核开发工作一般由一名高级干部长期负责,任职到80多岁属于常态。已故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全秉浩曾负责核开发工作40余年,2011年因身体原因退居二线,当时已经84岁。根据朝中社官方简历计算,接替他出任军需工业部门负责人的朱奎昌,当时也已82岁。从全秉浩、朱奎昌到赵春龙、洪承武,他们都是工程师出身,且大多有在苏联、东欧国家交流读书的经历。金正恩视察核武器研究所和武器制造级核物质生产基地。(图片来源:朝中社)提升“核物质现行生产”能力如今,洪承武陪同金正恩出现在朝鲜铀浓缩设施所在地,引发了一些人对朝鲜将进行第七次核试验的担忧。韩联社援引多方分析提出了两种可能性。一种分析是,朝鲜在距离2024美国大选不足两个月之际公开其铀浓缩设施,是为了“彰显其核能力,提高其今后在对美谈判中的地位”;另一种分析则认为,韩国政府去年起研判朝鲜核试验筹备工作已完毕,朝鲜在美国大选前实施第七次核试验的可能性较大。相对可靠的分析方法,是比较洪承武之前几次陪同金正恩视察核武器研究所的报道文本。2017年9月,在第六次核试验前夕,金正恩在洪承武陪同下视察核武器研究所。金正恩对“目睹了用本国力量和技术制造的、具有超强爆炸力的主体型热核弹”感到十分满意,并详细询问了氢弹的技术规格、结构和操作特点。2023年3月,金正恩上一次在洪承武陪同下指导核武器兵器化工作。虽然配发的照片显示金正恩参观了一些核弹头或核弹头模型,但报道文本强调的是,金正恩具体了解了核武器的运用手段、作战目的、与各种武器的互换性,以及国家核武器综合管理体系。他还审阅了拟定的核反击作战计划和命令书。考虑到当时朝鲜军工研发重点是提升洲际弹道导弹等核载具的生存、机动能力,对韩美形成真正的核威慑,金正恩关注的重点意有所指。他赞赏道,核武器研究所“按照党中央要求利用各种手段在多种作战空间统合运用核武器的战略构想和意图,为使我们的核武力壮大成为能够应付任何核紧急情况的可靠力量竭尽努力,并取得了重大成果”。那么,这一次,金正恩看了什么?说了什么?据朝中社报道,金正恩察看了铀浓缩基地控制室,全面了解了生产工序运行情况;听取了关于“大搞核物质现行生产”的汇报,表示了“极大的满意”;察看了正在扩建的核武器现行生产现场,具体了解了设备组装日程计划。在讲话中,金正恩强调了“要按照更高的远景目标,集中一切力量生产战术核武器制造所需的核物质”,并“为此提出了重大任务和方向”。他还具体提到,要增加离心机台数、提高离心机的个别分离性能、推进已进入尾声的新型离心机应用工作,进一步夯实武器制造级核物质生产基础。显然,金正恩本次视察指导的,是核武器的生产环节,而非新的成品。他反复观看、强调的离心机,是用来生产制造核弹头所需的高浓缩铀的。分析指出,朝鲜本次展示的离心机,不是美国专家2010年访问宁边核设施时所见的离心机,这意味着朝鲜的“核物质现行生产”能力已经明显升级。但从金正恩的指示看,这项生产升级工作还远未完成。因此,仅就本次视察去判断朝鲜第七次核试验的时间,为时尚早。作者:曹然编辑:徐方清

吴东侑(记者 吴文燕)09月18日,文章来源:牛弹琴公号德国干了一件傻事。不仅傻,而且损人不利己,更传递错误信号。什么事?9月13日,德国两艘军舰,“巴登-符腾堡”号护卫舰和“法兰克福”号补给舰,过航了台湾海峡。看德国媒体的报道,声称这还是20多年来,德国军舰第一次通过台湾海峡。没具体看统计,也不知道真假。但如果是真的,20多年来一直没这样做,为什么德国军舰偏偏现在要来?德国国防部长皮斯托留斯13日的解释是,当时德国军舰从韩国去菲律宾,穿越台海是“最短的路线”。他并且补充:“考虑到天气条件,这是最安全的航线。这些是国际水域,所以我们要穿过它们航行。”什么意思?1,这是最短路线。2,天气糟糕,这是最安全路线。3,这还是国际水域。感觉言辞凿凿,但这明显都是托词。我看到,9月14日,我东部战区新闻发言人李熹海军大校明确表态,就一段话:9月13日,德“巴登-符腾堡”号护卫舰、“法兰克福”号补给舰过航台湾海峡并公开炒作。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组织海空兵力全程跟监警戒。德方行为增加安全风险、传递错误信号。战区部队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坚决反制一切威胁挑衅。一些的措辞,比如我们全程跟踪警戒,我们保持高度戒备等,我们都比较熟悉。但最核心的是这一句:德方行为增加安全风险、传递错误信号。德国两艘军舰过航台湾海峡(资料图)此前一天,中国外交部记者会,路透社记者就相关问题提问,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也明确表态: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台湾问题不是什么航行自由问题,而是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我们尊重各国依据中国法律和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在相关海域享有的航行权利,但坚决反对打着航行自由旗号,挑衅和危害中国主权和安全。毛宁记者会上就相关问题表态(资料图)德国啊德国,你打着航行自由的旗号,挑衅和危害中国主权和安全。德国不知道问题严重性吗?应该知道,所以,德国一方面军舰穿越台海,另一方面竭力低调,还找了个理由“考虑到天气条件,这是最安全的航线”。我看到,德国这样的骑墙做法,有德国媒体都看不下去。德国《法兰克福汇报》就撰文说:“一向喜欢表现得很潇洒的(德国)国防部长,现在为两艘德国军舰穿越台海提供的理由,说这是最短的路线,且是考虑天气情况下最安全的选择——这听起来很德国,很简短也很谨慎,并不具有多少火药味。”嗯,听起来很德国。文章接着说,“但是有两点,柏林方面不应该忘记:首先,如果要更好地贯彻对华政策和亚洲政策,德国需要加强对外贸易的多元化。然而现在德国对中国的依赖性仍然很高,政界也没有采取多少应对措施。其次,德国联邦国防军不必去威慑中国(也根本做不到),而应该去威慑俄罗斯。德国国防政策的重点在欧洲,而不是远东。”当然,这是德国媒体的看法,观点也未必都正确。但有一点也是很清晰的,德国你威慑不了中国,你这样做,完全是没事找事,自找麻烦。最后,怎么看?完全个人观点,还是粗浅三点吧。第一,德国,就是想低调地献个投名状。献给谁?献给西方,更献给美国。尤其考虑到俄乌冲突,德国和美国矛盾很多,在台湾海峡一本正经地来打卡一下,也是让美国放心,我和你站在一起。另外,为了缓和中国的愤怒,德国国防部长又特意找了个天气的理由,因为走这里“最安全”。德国啊德国,毕竟也是西方响当当的大国。但用一位网友的话说,这次穿越台海,更展现了“替帝国老板跑腿时的艰辛与卑微”。图为环球时报英文版制作的漫画图第二,德国,确实传递了错误的信号。什么错误信号?这不会带来安全,反而增加风险。这根本不是航行自由问题,而是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打着航行自由旗号,其实是挑衅和危害中国主权和安全。而且,这也不符合两国关系大局,损害中国人对德国的友好感情。试想一下,如果中国军舰,也去佛罗里达附近这样走走,也去英吉利海峡附近这样走走,也去德国附近这样走走,美国会乐见?英国会高兴?还是德国没任何意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第三,我们,还是要保持清醒和冷静。清醒,是因为这个世界,总有人唯恐天下不乱。以前是英国军舰、加拿大军舰,更频繁的是美国军舰,现在又是德国军舰,纷纷来台海打卡。什么打卡?不过是展现一下存在,制造点流量而已。当然,也不排除其他一些国家军舰,也会来此向美国献上投名状。冷静,是因为国际斗争更加复杂和尖锐。我们斗智斗勇,不惹事更不怕事。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所以,不管哪国军舰来,只要不怀好意,我们自然会跟监警戒,自然会保持高度警备,自然会反制一切威胁挑衅。毕竟,这里是台海,事关中国核心利益。毕竟,今天的中国,不是伊拉克,不是利比亚,也不是叙利亚,更不是120年前的中国。毕竟,外国列强架起几门大炮就能打开中国大门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德国啊德国,这份投名状,真够傻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

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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