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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天堂无限制版|「そんなに高いんですか」

2024-09-19 19: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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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24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吴涛 葛成)“付完尾款将直接在车价上抵扣小米SU7锁单不可退的5000元定金。”

  小米汽车可能做梦也想不到,此前炒得沸沸扬扬的“5000元定金不退”被其他车企拿来做文章。近日,多家车企“截胡”小米SU7的订单,且势头愈演愈烈。

  记者对此进行了求证核实,多个车企门店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情况属实。

  买车退5000?多家车企门店回应

  近日有传闻称,重装上阵的智界S7“截胡”小米SU7的订单:现购买任意一款智界S7,付完尾款将直接在车价上抵扣小米SU7锁单不可退的5000元定金。

  问界体验中心门店的工作人员对中新财经表示,此事属实。还有媒体援引华为相关人士的话称,目前对此不知情,这几个周末到门店试驾的消费者很多,大规模交付的能力也是消费者关注重点。

  无独有偶,23日下午,有消息传出蔚来对已下定小米SU7消费者给予5000元补贴。蔚来门店工作人员对中新财经表示,同一个手机号凭借小米汽车锁单订单,包括排产信息,可以在提车后减去相应金额。

  理想汽车某门店工作人员则表示,新上市的理想L6有这样的优惠活动,下定小米SU7的消费者选购上述车型可给予5000元补贴。

  不过,小鹏汽车门店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此类政策。

  雷军表态:提升产能,大家也可以选购别家

  针对产能不足,其他“友商”来抢单的事情,在22日,小米董事长雷军发了一条微博疑似回应此事,“目前小米SU7的产能和交付速度正在快速提升。如果您实在着急购车,国内新能源汽车都不错,比如,智界S7、蔚来ET5、小鹏P7系列等,大家也可以考虑选购!”

  虽然雷军嘴上这么说,但小米手上一点也没停下来,正快马加鞭增加产能。

  4月23日,小米汽车相关工作人员对中新财经表示,“我们目前正在全力扩充产能,全年交付目标会超过10万辆。原计划标准版、Max 4月底开始交付,提前到4月18日。”

  此前对于产能瓶颈问题,小米方面在4月初曾表示,目前小米汽车工厂全力以赴提高产能,并充分动员供应链伙伴全力保供,稳定推进现有订单的尽快交付、未来订单的有序处理,保障用户的交付体验。

  小米SU7发售后,引发市场热议。最新的数据显示,小米SU7锁单量,截至4月20日,超过了7万辆,但其产能不足一直受到市场质疑。

  产能不足或和“5000元定金”下单的消费者太多有关系,小米新车发布后,很多人激情下单,冷静下来又后悔,结果发现5000元的定金退不了,引发争议。对于上述争议,小米汽车方面曾表示,消费者主动锁单定金无法退款。

  用降价与产能“围剿”小米?

  小米汽车作为后来者,一经发售,在汽车市场引发强烈反响。但近来汽车圈竞争越发激烈,多个汽车厂商在交付、降价上面动作频频。据不完全统计,在小米SU7上市后的一周时间内,包括蔚来、小鹏、问界、极氪等新能源车企纷纷开启了降价或补贴活动。

  中新财经注意到,这轮“价格战”与以往不同,参与车型普遍具备高端化的特点,售价大多在20万至30万元这一区间,与小米SU7的定价高度重叠。

  例如,4月21日,特斯拉 中国宣布降价,其中,Model 3焕新版售价降至23.19万元人民币,降幅5.7%;Model 3长续航焕新版售价降至27.19万元人民币,降幅4.9%。

  Model 3正是SU7对标的车型,雷军曾公开表示,“Model 3车主,要不要换一辆小米SU7?好看防晒!”而Model 3的降价意味着二者价格进一步被拉近。

  在交付上面,4月11日下午召开的华为鸿蒙生态春季沟通会上,华为常务董事、终端BG CEO、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董事长余承东针对原来的智界S7产量不足质疑作出回应:上市以来,智界S7已经收获行业与市场的广泛关注,并已开启大规模交付,海量交付。

  如何应对这些车企的竞争?这是摆在小米汽车面前的问题。(完)

许家铭(记者 张进圣)09月19日,�

许家铭(记者 蔡嘉山)09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9月11日,上海市民齐先生向封面新闻报料称,8月15日,他在哈啰平台打了一辆顺风车后,7天内被平台莫名扣款21笔,共计3000多元。事后,他多次跟平台沟通要求退款,至今未得到处理。对此,哈啰公关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平台扣款的直接原因是齐先生打车时曾把验证码透露给司机,这可能导致司机绑定其账号刷单,这并不是平台系统的漏洞,哈啰方已经报警处理。把验证码透露给司机之后账户被莫名扣款21笔齐先生告诉记者,8月15日下午6点多,他通过哈啰平台发送了一笔从上海到江西景德镇的顺风车订单。没多久,一名司机在线上联系他,两人沟通了起止地点、时间后,这名司机打来了电话。“他说接单前需要一个验证码,我当时正在跟同事讨论工作,没有想太多,收到验证码后就发给他了。”齐先生说。挂断电话后他才反应过来,之前打顺风车时并不会这么操作。果然,这名司机并没有接单,齐先生乘坐另一辆顺风车到达了目的地,当晚支付了车费322.3元。乘客真实的顺风车订单,且已付款本以为这就是一次普通的打车经历,直到8月21日,他才发现蹊跷。那次打车给验证码后,从8月15日到8月21日,哈啰顺风车连续7天从他的支付宝扣款,一共扣了21笔,共计3000多元。而他很确定,上述时间段里并未打过车。8月15日到21日,乘客哈啰账户被莫名扣款21笔更奇怪的是,平台每天都在凌晨零点左右扣款,几分钟之内扣3笔,每笔在140元到200元之间,有时甚至在一个时间点同时扣两笔,“就算是我打的车,我也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内消费两笔吧”。乘客与平台多次沟通未果至今未获退款发现问题后,齐先生多次拨打哈啰客服投诉,要求退款,如今快一个月过去了,事情仍未得到解决。他告诉记者,客服给了很多版本的回复。其中一名客服表示已经查询到是有司机在违规操作,平台需要先去找司机退钱,才能把钱退还给齐先生,该客服还建议他直接报警。“这名司机只通过一个验证码就能违规操作,这是否说明平台系统存在漏洞?我是在平台下的单,并没有跟司机直接产生利益联系,平台是否应该先把钱退给我,再跟司机解决此事。”齐先生提出了质疑。平台回应:这不能说明系统有漏洞,已报警处理11日下午6点,哈啰公关相关工作人员就此事进行了回应。他表示,乘客被扣款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司机骗取他的验证码后,把他的电话号码和验证码绑定到另一个手机上刷单,如果乘客开通了免密支付,账户就会被自动扣款;第二种情况则是司机和乘客合谋骗取平台的钱。“针对这两种情况,我们企业是没有任何刑侦手段把事情搞清楚的,所以我们也报警处理了,看警方怎么跟进和判断。”他说。齐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并没有开通哈啰顺风车的免密支付。上述工作人员回应:“我们不能判断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因为理论上他没有开通免密支付,司机是刷不到他的钱的。有可能是他不知道自己曾经开通过,或者在技术方面没有那么专业。我们现在无法判断,只能交给公安。”平台能否先把钱款退还给乘客呢?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并不能说明平台有漏洞,或者平台监管手续不严格,导致乘客被扣款的直接原因是他不小心把验证码透露给了第三方,平台不能作为承担无限牵连责任的一方。“警方已经立案,后续如果确定是司机的个人行为,肯定会让他退款,我们后续也会将钱款退回。”他说。

‍‍前两天,杭州市育才京杭小学二年级班主任徐蔚蔚老师,联系橙柿互动记者:“我们班有个小朋友养了一只蜗牛,经过几个月的饲养,孵出了几百只蜗牛!”开学送出90只小蜗牛养蜗牛的小姑娘名叫罗依晨,前两天带着她养的蜗牛来到学校,同学们一下子全围上来了。罗依晨带着她养的蜗牛到学校这是一只大大的白玉蜗牛,褐色的壳,身体米白色,缩在盒子一角吃菜叶。触角动一下,或者身体挪动一点,都能让孩子们发出惊喜的叫声。然而,更让大家开心的是,罗依晨还带来90只小蜗牛,分别装在18个盒子里,每盒5只。罗依晨给同学们送蜗牛盒子里是黑褐色的椰土,几只米粒大小的蜗牛,散落在盒子各处。7月“出生”,现在才1个多月大。图为刚刚出生没多久的小蜗牛给大家发了蜗牛后,罗依晨还做了场讲座,教大家蜗牛的饲养秘诀,比如椰土要保持潮湿,盒子要有气孔,还要及时清理蜗牛的粪便等。这些都是她的经验,同学们听得很认真。“蜗牛妈妈”是科学老师奖励的联系上罗依晨的妈妈陈女士,她笑说:“徐老师真是帮我们解决难题了,家里蜗牛太多了!”要说这“蜗牛的一家”,还有点来历。今年5月,科学课上到动物单元,有一课是给蜗牛搭个家。科学老师王华声就布置了个作业,请孩子们给蜗牛做个“家”,谁的“家”做得好,就奖励一只白玉蜗牛。陈女士说:“女儿很用心,我们专门去买了椰土,还有些配件,给蜗牛做了个亭台楼阁的‘花园洋房’。拿到学校后,全班同学都投票给她。所以早上拎着空房子去,放学回来,房子就住上蜗牛了。”每天放学回来,罗依晨都是第一时间去看蜗牛。“我认识个朋友是动物园的专家,专门请教他,学习养蜗牛的技巧。”陈女士说,一开始,她还帮帮忙,到了后来,女儿自己就能胜任。图为盒子中的蜗牛卵7月初有一天,罗依晨给蜗牛喂食时,突然发现盒子里有几十个卵,椭圆形,和米粒差不多大。她用镊子小心翼翼夹出来,排列好,一数:94颗!“我们赶紧查询孵化蜗牛卵的方法,买了新的椰土,用纱布遮光,再喷水等。大约2周,小蜗牛破壳而出,成功率99%。”陈女士说,这批蜗牛孵化出来后,母女俩都成了熟练手。这个好消息,罗依晨第一时间告诉了科学老师。王老师也很意外,说:“蜗牛是雌雄同体,独身一‘牛’也可以生宝宝。不过,卵的孵化挺有难度的,依晨做得很好。”昨晚产了第五批卵70多颗见证了生命的繁衍第一批宝宝生完,没想到半个月过去了,“蜗牛妈妈”又产卵了,这次稍微少一点,80颗左右。接下来,全家就在为这只蜗牛服务,这边孵化,那边产卵。罗依晨在家中孵化蜗牛卵“暑假里,我们送了一批蜗牛给王老师,家里有点放不下了。到了开学,女儿又把几十只蜗牛拿到学校,送给其他小朋友。徐老师说,依晨也是暑假实践活动优秀的孩子,从自家鱼缸捞出两条泥鳅,送给女儿了。”但是,送出去的速度,赶不上蜗牛产卵的速度。蜗牛总共产卵380多颗“昨晚,第五批蜗牛又出生了,70多颗。前后加起来,养了5个月,产卵380颗。送不完,根本送不完。”陈女士说,问了动物园的朋友,得知蜗牛的产卵时间是每年5-11月,平均一个月产一批卵。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张娜编辑 陈伊审核 毛迪 邹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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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娇妻(重生)》

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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