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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软件免|「もちろんよ」

2024-09-15 02: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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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银行业保险业信息科技监管,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有序规范建设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移动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年来,移动应用已成为金融机构线上服务的重要渠道,在提升金融服务便捷性的同时,也存在数量庞杂、功能重复、用户满意度和活跃度低等问题。《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要求金融机构加强统筹,开展移动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结合金融机构移动应用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 性管理要求,有效规范金融机构移动应用的建设管理工作,提升金融机构移动应用安全保障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

《通知》从四方面提出18条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统筹管理,要求金融机构明确移动应用管理牵头部门、建立移动应用台账、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控制移动应用数量;二是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金融机构规范移动应用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验证、上架发布、监控运行等环节,强化移动应用与运行环境的兼容性、适配性管理;三是落实风险管理责任,要求金融机构落实移动应用备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外包管理、业务连续性及个人信息保护等监管要求;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加强移动应用监管工作。

钟逸治(记者 李佩芳)09月15日,近日,由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悬赏公告引发关注。公告提到,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向该法院申请执行悬赏。悬赏的是被执行人宁玲颖等人的财产线索,本案的标的为185440元。中国新闻周刊经多方核实确认,被执行人宁玲颖即太原维刚实验学校法定代表人宁玲颖。资料显示,太原维刚实验学校是一所从事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历教育的民办全日制寄宿学校,成立于2009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宁玲颖目前涉及63件执行案件,最早一件可追溯至2022年4月。在此次法院悬赏之前,她已多次被“限高”,认定为“老赖”。外界所担忧的,是学校的教学工作是否会受影响。9月5日,太原维刚实验学校正常举行了开学典礼。曾在该校担任相关负责人的曹煜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虽然秋季学校正常开学,但教育局没有分配招生指标。目前,该校还在校的学生约600人。6月份至今,教职工团队的薪资一直未发放。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太原维刚实验学校自身也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宁玲颖姐弟二人被法院进行悬赏执行 图片来源/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法院姐弟均被悬赏除了宁玲颖,另有两人宁世弘、潘幸福因同一执行案号和执行标的被悬赏,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曹煜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宁玲颖和宁世弘系姐弟关系。“这个人欠债太多了,被诉得不少,不只是在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法院一名内部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具体案情不便透露。工商平台资料显示,宁玲颖投资业务广泛。根据天眼查平台,她曾担任6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业务涉及投资管理、电子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等,涉足太原、北京、深圳、石家庄等地。目前其中5家企业已被注销。她持有股份的企业仍有3家存续,其中注册资本金最高的太原非凡心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宁玲颖是非凡心教育创始人,持股达到70%。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宁世弘曾是该公司股东,现已退股。宁玲颖曾4次出质该企业股权。在2021年7月至该年10月,她出质了3次股权,质权人均为古交市阜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合计800万元。另一股东宁波(持股30%)也曾两次向该银行出质股权。在债务问题上,宁玲颖与太原维刚实验学校形成了捆绑关系。中国新闻周刊获悉,宁玲颖最近的一次出质记录是在2022年7月,质权人系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数额140万元。然而,双方之后陷入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民事判决书,2019年10月11日,原告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甲方,出租人)与被告维刚学校(承租人)、被告维光教育公司(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向甲方申请承租,甲方同意出租本融资租赁合同所述租赁物。据介绍,租赁物是由承租人出售给甲方,再由甲方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物件,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租赁物由承租人租赁并占有使用。租赁物购买价款为3000万元,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系自起租日起36个月,合计12期。根据双方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质押物包括维刚学校2019—2022年所有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权,质押应收账款金额为不低于3400万余元。但在合同期内,维刚学校仅支付了11期租金,其中第9至11期租金系以保证金抵扣方式履行。截至合同到期日2022年10月22日,被告维刚学校欠付剩余租金610万余元。其间,2022年7月,为申请延期,宁玲颖为债务人维刚学校、维光教育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一审过程中,宁玲颖、非凡心教育公司等未到庭参加诉讼。图为太原维刚实验学校学校“失信”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牵涉了不少借款合同和民间借贷等纠纷。事实上,该校也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对象是法定代表人宁玲颖。据企查查平台统计,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现有61次被限制高消费记录。作为被告,该校共涉及103起司法案件,67.92%的案件处于首次执行阶段,近五年内38.89%的案件年份为2023年,占比最高。太原维刚学校的总校区位于太原市小店区。至少早在2022年7月,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就向太原维刚实验学校下发了限消令,案件涉及金额360万余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荣达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学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也会对学校的正常运转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比如,可能导致社会公众知晓学校信用度的真实情况而不敢与其开展合作经营等;此外还可能导致学校被排除在准入、投标、信贷申请之外,使其丧失更多经营竞争的机会。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的收费标准并不低。以2023年该校高一新生为例,官方发布的学费标准为42800元/学年。该校曾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先进学校”“太原市民办教育典范学校”“太原市优秀学校”等荣誉。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目前,宁玲颖已非太原维刚实验学校董事长,但仍系该校法定代表人。该校现董事长为武建平。“去年宁世弘曾向我透露,学校的外债已经有两三个亿了。”曹煜称。他表示,学校的管理团队只负责教学工作的开展,并不了解具体财务情况。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2021年12月,有网友称宁玲颖拖欠其茅台等高档酒和礼品费用13万多元。一篇相关报道称,宁玲颖承认欠款,但表示确实没钱,学校疫情期间出现了较大亏损,刚刚投资1.5亿元修建新校区。宁玲颖承认欠款,称学校疫情期间出现了较大亏损,刚刚投资1.5亿元修建新校区 图为太原维刚实验学校教职工被欠薪多月仅从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的官方社交平台账号上,或许很难看出学校的异样。今年4月,该校发布了招聘公告。其中提到,小学教师年薪8万至10万+、初中教师年薪9万至16万+、高中教师年薪12万至20万+,特别优秀者可享受更高的薪资待遇,其他岗位面谈。7月,该平台上也推送了择校宣传文章,吸引新生报考。9月5日,学校举办了开学典礼。10日,他们举办了教师节表彰大会。但曹煜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教育部门今年没有给学校招生指标,相当于停招了一年”。据其介绍,去年该校从小学到高中的招生指标有400多人。目前,学校还有学生近600人。另一名该校的资深教师吴广也向中国新闻周刊提到,今年只是招了一些借读生。目前在校学生也包括初三年级和高三年级的,高三年级有30余人,“他们是跟着老教师上来的,我觉得也不是完全对学校失去了信任”。根据该校2023年3月发布的宣传文章,学校占地面积6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883平方米。当时有104个教学班,3000多名学生,530多名教职工。知名专家把关,有多年大型民办学校经验的中青年老师为核心骨干,省市区级优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占78.5%。曹煜说,学校现有管理人员和教师将近200人,教师在百人左右。从今年6月开始,团队的薪资一直未能发放,社保更是早已中断。据吴广介绍,9月10日当天,学校也庆祝了教师节,给老师们发放了500元福利,但薪资问题仍未解决。在这样的条件下,师资和学生都不断流失。吴广举例称,之前初三年级有十几个班级,2024届就剩下了10个班,现在只有5个班了。对于学校的财务情况,吴广也表示不知情,“只是说资金紧张,我们也弄不清是什么事”。他听说的一个传闻,是学校办分校失败了,钱也没有收回来。“已经连续两三年了,经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拖几个月补一点,之前最长的一次拖欠两三个月。”吴广说,除了不停地和校长谈,也没有别的办法。目前,他还在该校任教。他表示,不少老师也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所学校上学,住的地方离学校挺近,觉得方便,一般的不舍得走。吴广回忆,学校光景好的时候,一个班能有三四十个人,现在可能只有二十多人了。但他也看到了积极的一面。据他介绍,今年该校中考成绩提升较大,“是实打实的成绩,近四五年来考得最好的一次”。“虽说不少老师走了,学校也解聘了一些老师,但很多有经验的老教师留下来了,这个班子还是挺好的。”吴广称。目前,摆在他面前的困扰是已经逾期3年多的银行贷款。“学校说遇到难处了,让老教师们帮帮忙。”吴广说,帮忙贷款的老师不少,目前都逾期了。“一开始也垫付过,但后来发现钱还是没有到账,现在只能不停地和银行说好话。”吴广说。他不愿意透露具体数额,只称达到6位数。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民办教育业务股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该局领导也一直在关注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的情况,对于具体举措其表示不知情。(文中曹煜、吴广为化名)作者:陈威敬编辑:胡韵

钟逸治(记者 吴彦君)09月15日,据“清风北京”微信公众号9月14日披露一起案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村的宝苑国际项目,在当年的规划中本应有着宏伟的高楼与熙攘的商户,成为带动村域发展的支柱引擎,而如今的现状却是一片破败与凄凉。产生这些问题的症结都与一个人有关,他就是南苑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中恒金苑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陈建生。项目荒废的背后到底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内情?图为北京南苑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建生陈建生:哪能不后悔,如果坚守住呢,也不会出现这些事。总结起来,还是怨自己吧。陈建生是南苑村土生土长人,早年因建材生意做得不错,而在村里小有名气,作为脑子活、会挣钱、见过世面的“能人”,2006年陈建生回到村里,两年后便担任南苑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第三年就任村委会主任,并成为下一届南苑村党总支书记人选。2006年在市区产业引导政策带动下,南苑村以科研办公名义立项“北京宝苑科技交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达12.5万平方,一个大体量的集体经济项目呼之欲出。也就在这时,一个名叫薛国刚的商人嗅到了商机,经人介绍,他与陈建生迅速熟络起来。薛国刚:刚开始先认识嘛……不是一到那儿上来就谈事就谈事儿,还是先认识,去了五六回吧,就开始谈合作。然而表面上与陈建生侃侃而谈的薛国刚,实际上并不像他自己所包装出来的那样拥有承接项目的强大实力。图为丰台区纪委监委第八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高歌高歌:薛国刚是做汽配生意起家,挂靠在北京某汽配公司名下。名为公司,实际是个体经营模式。薛国刚的公司就是个空壳公司。陈建生:做衡量的时候呢,其实有几家做了一个对比。就是看他们谁给的最多,选择的他们。双方的合作模式很简单,即由作为南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北京中恒金苑投资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用地,而合作方组织施工建设与经营管理,然后合作方每年向中恒金苑公司支付租金。2006年薛国刚直接开出明显高于其他意向合作方的年租金报价,并立即支付了第一年租金,就这样仅凭着薛国刚摆出的排面,身兼村党组织书记和中恒金苑公司董事长双重身份的陈建生,没再对其进行任何详尽背景调查,盲目相信了薛国刚的实力。薛国刚:我们签约的时候一小时都不到就写好了,然后请他在东三环吃一顿饭。2008年,宝苑国际项目正式动工,然而工程建设并没有想象中顺利。一方面,陈建生无视教育科研用地性质,随意更改建筑楼高层数、设计结构,为项目埋下隐患。另一方面,薛国刚作为仅靠汽配生意起家,并没有多少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与实力的个体户,很快就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陈建生了解这一情况后,非但没有清醒,反而慷慨解囊,将集体资金借给薛国刚,这背后是明码实价的利益交换。图为丰台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何雯何雯:2009年的下半年,陈建生向薛国刚表明想买房,薛国刚投其所好,表示手上有一套250平米的房子,并包了该房的全部装修费用,等装修结束陈建生就心安理得的住进去了。有了权钱交易的关系,陈建生便点了头,于是薛国刚轻而易举拿到以村集体名义出借的巨额资金。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在陈建生眼里形同虚设,毫无约束。图为商人薛国刚薛国刚:都是他,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件事就办得特别顺,他的手续都是后补的,全部都是后补的。面对项目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薛国刚先前筹借的资金只是杯水车薪,2010年中恒金苑再次向宝苑国际公司出借了一笔资金,同时还替薛国刚支付了一笔数额不小的工程款。其实此时,随着交往的深入,陈建生已摸清了薛国刚的底牌,在明知其完全不具备投资实力的情况下,陈建生仍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止损求变。究其原因,正是由于薛国刚的“懂事听话”和他奉上的200万元巨额贿赂。薛国刚称在陈建生面前没钱就别瞎聊天薛国刚:在他身上永远你会看到一种利益,就是跟利益有关系的东西,只要有这个东西就特好使,来考虑来你拿钱说话没劲就没钱,你得理解要啥呢,你就别瞎聊天。陈建生:自己没有把住好自己的底线就忘记了。不忘初心,这个有这个一时之念的。陈建生所谓的“一时之念”,其实就是他永远向前看的本质。为了不断薛国刚这里得到好处,陈建生挖空心思、花样迭出。图为丰台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宋海滨宋海滨:陈建生有以现金出借收取高额利息的习惯,在他的暗示下,薛国刚以宝苑国际公司名义向陈建生及其好友借款1000万元,最后按4%的高额月息支付其利息高达800万元。薛国刚:陈建生说100句话99句都是暗语,点到为止,你要听得明白吧,你就在这混,听不明白你就被就被淘汰了,咱们是商人也不是糊涂人。咱就跟公司拿点钱给他送去了,再办事就乐乐呵呵的了。承载着众多村民期盼的宝苑国际项目只留下了一片荒凉、萧瑟短短三年多时间里,南苑村多次向薛国刚出借资金,并帮助其支付工程款。陈建生的“放水”致使南苑村的集体企业俨然成了薛国刚的私人金库。除了再次奉上200万元现金给陈建生外,薛国刚将大部分资金都肆意挥霍,而承载着众多村民期盼的宝苑国际项目只留下了一片荒凉、萧瑟。高歌:2015年10月,薛国刚在陈建生催促下,宝苑国际商户签约仅20%,就大张旗鼓开始营业,营业不到半年,便经营不善,关停。此时,南苑村中恒金苑对宝苑国际所有的出借资金彻底打了水漂。虽然薛国刚不停的进行招商,但因为办理验收手续无法注册工商登记信息,签约的租户陆续开始上访反映问题。同时因宝苑国际项目建设工期过长,外债很多债权人纷纷对宝苑国际进行起诉。宝苑国际项目彻底搁置至此,宝苑国际项目彻底搁置,陈建生、薛国刚两人的关系也走向破裂。南苑村在该项目中的损失除已出借资金外,还包括应收账款利息、欠缴租金、司法划扣、清退租户费用、人员工资等额外负担,这些损失与南苑村在项目初期收到的5年租金相比显得如此悬殊。面对惨重的损失,陈建生非但没有惊恐与悔过,反而看到宝苑国际项目已经没有油水可榨,转向了下一个目标,一次就收取南苑村棚改项目承包方300万元贿赂款,给自己的累累罪行又增添了一笔。2023年10月,陈建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陈建生:应该说是没有自己坚守住自己的底线,这是错误的,自己觉得愧疚。宝苑国际项目背后腐败问题的查办,赢得了群众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南苑村村民:本来村民们都非常看好陈建生,能带领村民勤劳致富。这些年里他项目没干成,胡作为非。对于纪委的处理结果呢大快人心。南苑村村民:现在罪魁祸首被抓了,问题也正在解决,大家对宝源国际项目又有了新盼头。陈建生案绝非个例,其中暴露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也触目惊心,作为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农村集体“三资”历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地带。图为丰台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张涛张涛: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在哪,正风肃纪反腐的焦点就在哪,我们将不断的督促强化村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管理,推动集体经济规范化透明化,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严查严贪疑腐、旋转切口,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推动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干可急的实事。(来源:“清风北京”微信公众号)

罗某珍和鲜大爷居住在四川南充市南部县王家镇乡下,两女一子都已成家,在外居住生活。儿女们曾经接了二老到城里方便照顾,但他们待不了几天就坚持要回去——他们在村里种了四亩田地,养了鸡鸭,生活自给自足,觉得这样的生活才踏实。这片稻田,就是夫妻俩一起播种的,今年收成不错,预计能收一千多斤。但这一次,罗某珍再也无法享受丰收的喜悦……1割稻葬礼已过去好几天,鲜大爷仍不愿相信老伴已经离世。这位86岁的老人,身高1米6左右,头发花白,指甲缝里嵌着泥垢,握手时能清晰地感受到他指关节处的硬茧,这是长期干农活留下的烙印。妻子罗某珍比他小3岁,勤劳本分,比他心细,家里大小事都是妻子拿主意。但在几天前,这个家拿主意的人走了。“那天,她要是听话去看医生就好了,她都是为了我啊……”9月9日,坐在凳子上的鲜大爷突然低下头,用手捂住双眼,屋里随后传出断断续续的抽泣声……9月2日,一个平常的日子。凌晨5时,鲜大爷和妻子罗某珍起床煮了稀饭,这是当地常见的早餐。吃饭时,妻子说自己有些头疼,他不放心,让妻子等会儿去看医生,不要跟其下田割稻。但妻子觉得只是小毛病,吃过饭就拿上镰刀背着背篓跟他一起下田。这块稻田,鲜大爷和妻子已连续收割了两天,再劳作一上午,就可以收完了。他后来想,妻子那天肯定是担心自己一个人割稻太累太慢,才坚持要一起下田的。▲收割后的稻田 王超摄今年鲜大爷家的稻子收成不错,预计有一千多斤。鲜大爷说,春耕时没下雨,稻田距河远抽水不便,错过了插秧时节,好在后来落了一场雨,他跟妻子拿上钉耙花了两天平整稻田,赶着撒下3斤多稻种。这样直接将谷种随意撒进稻田,对于种庄稼几十年的鲜大爷夫妇来说,也是第一次。好在,这些种子努力地发芽、生长,终于变成黄澄澄的稻穗。鲜大爷和妻子只需割下稻穗,背回家用机器脱粒就好了。9月2日上午,年过八旬的夫妻俩一直在稻田忙碌。上午9时,南部县气象部门发布高温橙色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8℃以上,提醒高温时段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和露天作业。今年以来,当地已发布多次高温预警。“从来没见过哪一年像今年这样热。”鲜大爷说,割稻这几天,他和妻子每日凌晨5时起床,吃完早饭就下田,一般劳作到上午11时才回家。那天上午割稻时,罗某珍又嘀咕说自己头有些疼,鲜大爷催她去看医生,但她并没停下手里的镰刀。11时许,鲜大爷让妻子先回家,剩下的稻子自己一个人割就行了。罗某珍看了看自家田里所剩不多的稻子,同意先回家。随后,她走上田埂,背上背篓,离开了稻田……2死亡妻子走后半小时,鲜大爷也回家了,只剩最后一点稻谷没收割。然而,回到家,他却没看到妻子。妻子左眼早年失明,右眼视力也不好,平时不用手机。他呼喊妻子的名字没回应,又出去找了一圈,还是不见人。鲜大爷慌了,给远在成都的儿子鲜伟(化名)打电话,儿子闻讯往家里赶。鲜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老家的监控能确定母亲当天没回家,邻居家的监控显示母亲离开稻田后,走向了跟回家相反的方向。在回家路上,鲜伟报了警。当天下午,村干部通过广播号召村民帮忙寻人,但一直找到晚上毫无进展。一个大活人突然消失,村民们心中闪现出不祥的预感:会不会溺水了?村外就是西河……9月3日,接到求助的南部县红十字会救援大队带着装备进村,除了在岸上寻找,还重点沿河搜救,但一无所获。▲救援人员在河里搜救 救援队供图直到9月4日早晨,家属和搜救人员在村里一处荆棘丛生的山林里发现了罗某珍,她倒在荒草丛中已经去世,现场还遗留着她的背篓。这里,距她的家有三四百米远。鲜伟说,这里本来有条小路,但很多年没人走了,现在杂草齐腰,不走近看,根本不知道里面有人。搜救人员和村民分析,罗某珍失踪那天应该是中暑了,而且情况严重,加上她视力不好,迷迷糊糊中走错了方向,最后晕倒在山林里不幸去世。鲜大爷至今后悔不已,那天如果自己不继续割稻,而是跟着妻子一起回家,妻子就不会出事。3留守鲜大爷的家,位于村庄的一个山弯里,周围还有几户人家。平时只有三对夫妇留在这里生活,最年轻的是鲜大爷的侄媳,但她今年也已70岁,三户人家都种着庄稼。土地,对他们这一代人来说,是比生命还珍贵的东西,有了土地才能种出更多粮食,养活一家人。鲜大爷和妻子从未外出务工,就靠着土地养育了两女一子,供他们读书、长大,然后各自成家。鲜伟说,母亲虽患眼疾,但热爱劳动,心思细密,家里很多事情都是母亲拿主意。此前,他们曾尝试将父母接到成都生活方便照顾,但父母待了几天就坚持要回老家。作为子女,他们只能顺从老人心愿。他们带父母去做过体检,没什么大的问题,就连常见的“三高”也没有,这让他们对父母回老家生活也多了一份安心。“我想我妈心细,两个人在老家互相照应,种点蔬菜就当锻炼身体。”鲜伟说,没想到父母回到老家还是坚持种了很多庄稼。提到母亲的意外离世,鲜伟感到很内疚,“他们(父母)总想着给儿女减轻负担,作为子女,我们是不孝的。”但鲜大爷说,儿子、儿媳和女儿,对他和妻子都很孝顺,几个孩子已经做得很好了。他和妻子平时身体情况都还可以,打理着家里的四亩田地,种蔬菜、花生、玉米、红薯,也种稻谷、油菜。此外,家里还养了鸡鸭。“每天都有活儿等着干。”鲜大爷说,农忙自不必说,农闲时也要时不时去地里看看庄稼,锄草施肥,忙完回家还要给鸡鸭添食喂水。晚上,罗某珍因视力不好,夫妻俩很少出门散步,也不看电视,早早就上床休息,等待新一天的到来。这样的乡村生活,虽然单调重复,但鲜大爷和妻子都觉得踏实。4这一代人罗某珍的离世,在村里没有引起太大讨论。村里人不多,留下来的也基本是老人,死亡对他们来说似乎是很自然的事。一名村干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村里的年轻人基本都外出打工了,留在村里的老人都七八十岁了,村民会根据自身情况种些粮食庄稼,对于那些无人耕种的撂荒地,村委会便统一耕种管理。走在村里,房屋“关门闭户”很常见,一些屋前院落甚至长满荒草。但撂荒地很少,成片稻田在收割后留下或高或低的谷桩。61岁的老杜花了5天终于收割完父母种的一亩多稻谷。老杜家有三兄弟,他排行老二,在新疆做生意30多年。因年近90岁的父亲身体不好,83岁母亲身体也大不如前。兄弟几人商量后决定轮流回家照顾父母,以便遇到突发情况可及时送父母就医。老杜说,去年有一次父亲突发疾病,自己远在新疆,只能打电话托老家一个朋友开车送父亲去医院。他的母亲在一旁抱怨,自己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了,但她每年都要种些水稻、花生和玉米,现在每到庄稼收割就发愁,不知该怎么收回家。好在今年老杜在家,帮忙将粮食收回了家。他算了笔账,今年收割一千多斤谷子,按每斤1.4元计算,除开成本就1000多元,这也就是自己两三天的收入。他的母亲觉得账不能这么算,自己在家种点粮食喂些鸡鸭,总能给孩子减轻些负担。她和老伴曾被儿子接到新疆生活,但待了两个月就坚持要回家,“不习惯,我就想回老家喝点红薯稀饭。”同在一个村生活,老杜的母亲也为勤劳本分的罗某珍意外离世感到惋惜,“她怎么就没走回家呢?”母亲就这样走了,鲜伟有些伤感地说,在农村生活的父母这代人总想着为儿女减轻负担,平时很少关心自己的健康,小病小痛总想着忍一忍就好了。比起来,他们对地里庄稼的长势这些农事更关心,也更心中有数。儿女们担心父亲鲜大爷接受不了这突来的打击,商量后决定接他进城生活。鲜大爷这次同意了儿女的建议,进城前,他卖掉了家里的鸡鸭,还跟儿子一起,去把地里已成熟的花生收了回来。▲收割后的稻田 王超摄坐在屋里,他抬头就能看到百米开外的那块稻田,走路就三四分钟,他想不通妻子那天怎么就没走回来。他多想重回那一天,他会搁下手里的镰刀,跟妻子一道回家。他又重复着说:“那天,她要是听话去看医生就好了。”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编辑郭宇 责编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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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体内有个黑洞》

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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